贺国强:把提高执政能力落实到党建和组织工作中
发布时间:2004-09-23 08:41来源:
9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主持中组部部务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中组部机关和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21日上午,中组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大会,传达四中全会精神。贺国强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就是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贺国强强调,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专门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党执好政、尤其是长期执好政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也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组织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决定》,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执政意识,坚持《决定》总结的执政经验,牢记《决定》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提高五大能力,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提高执政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我们各项工作的成效最终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