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嵩明县全面推进农村“党员活动室”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05-07-12 10:14来源:
李如映
今年以来,嵩明县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全县九个乡镇全面开展创建“党员活动室”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求全县106个村党总支年内建成村级“党员活动室”;按照乡镇大小,各乡镇选择1至3个村民小组党支部开展创建组级党员活动室试点,全县计划创建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23个。二是规划建“室”内容,并把它纳入对乡镇党委实施《云岭先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目标责任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按照创建标准,党员活动室必须达到“10有”要求。即:有3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所;有活动室设施;有电教设备;有活动记录及手册;有学习资料及电教片库;有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规范上墙;有农村党员户评星定级公示栏;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一览表;有活动室管理制度;有专门管理人员。三是实行机关与基层挂钩建点责任制,典型引路,以点促面。县直机关各部门对口抓好一个联系点,各乡镇抓好2至3个示范点,从建设、活动、管理、服务方面认真总结经验。四是分级筹措,落实经费。采取县、乡财政补贴,挂钩机关单位捐助,村组分级筹措的办法,认真落实建“室”经费。五是整合教育资源,发挥多功能作用。将党员教育室、展览室、文化室与党员活动室合并,把党员活动室建成集教育管理、科普培训、电化教育、书报阅览、文娱活动为一体的多功能党员活动阵地。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深入开展多种活动,以适应农村党员干部日益增长的文化科技知识需求。(作者单位: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