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明
日前,一位基层领导同志在总结单位工作时于不经意间顺口说了一句话,叫做:别以自己平时的不称职换取年终民主测评的“称职”票。针对这些年来有的干部怕得罪人、不作为,致使工作平庸、没有起色甚至导致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这句看似平常的话却是切中了要害,道理蛮深。
诚然,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对各级公务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具体做法是根据本人一年来的履职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本人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让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对各个公务员进行测评,在对应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中选择一档给其定性,考核组再根据某个公务员得各类票的多少,确定其在单位民主测评这一环节的得分。因为组织上有规定,优秀公务员的比例不能超过公务员总数的15%,所以,考核组要求与会者划票时尽量掌握这一尺度。如果一个单位的被测评人数在4—9之间,根据四舍五入法,只能评1个优秀。僧多粥少,但即使达不到连续3年优秀以晋升一级工资,而连续5年称职也能晋升一级工资。于是多数被测评者说服和安慰自己,即使当不了优秀(如规定优秀票占 90%以上为“优秀”),也得起码争个称职(如规定称职票在80%以上为“称职”),这样才说得过去,才算得到单位多数人的认可。至于组织上确定谁优秀谁称职,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无论如何不能被评为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不称职”。不过,民主测评搞得回数多了,有好事者还总结出一点规律来:群众评你为优秀,你不一定能成为优秀,可如果群众评你的不称职票占到30%以上,那你准是不称职,谁也帮不了这个忙。即使有主持公道者站出来为你打抱不平,但那个不甚光彩的比例业已记录在案,至少是“问题干部”了。一些同志所以对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胆战心惊、忧心忡忡、耿耿于怀,并为此不惜损害名声,不惜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半夜打电话“拉票”,甚至通过请客送礼套近乎,其个中原由莫过于此。
其实大可不必,于公于私还是坦然自若点好。于公来讲,要看到,对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必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对干部公正客观的评价以促使干部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最终改善和促进工作,而不是单纯地为了区分优劣和晋级降职。相信,只要认真尽职地工作,群众和组织上总会有个公正评价的,起码是八九不离十。从实际情况看,凡在民主测评中有出入的主要是两种倾向:一是“遇到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不说好,不说坏,谁也不见怪”,“多栽花少栽刺,切忌讲不是”的“老好人”,往往得赞成票(优秀或称职)较多,而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有时得票受影响;二是有的干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群众影响恶劣,口碑极差,如胡长清、李真之流,因群众还没有掌握其多少真凭实据,他们的不法行为还没有完全败露,因而在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中有时也得了高票。不过,这两种倾向的存在反而对干部考核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也一直在努力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方法,尽职尽责的干部终究是会受到公正评价和待遇的。
从于私角度来讲,先做人,后做官,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不为一时一事的蝇头小利而损害长远利益,不为讨好人、多得票而损害自己的本来形象,这乃是千百年来绵延至今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惟有这样的人才值得人们推崇和尊敬,今天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模范人物无不是这样的公仆。在社会实际生活当中,为公和为私总是纠缠在一起的,这就需要我们用法制的原则和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正确处理这个关系。为官要讲正气,要行得端,立得正,始终坚守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一个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切忌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德和公职形象。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就不具备一个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起码资格。
有的同志不这样看事和想问题,而是高标准要求别人,低标准迁就自己。他们不是按照党章的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是认为,党是抽象的,人是具体的,在不犯罪、不犯法、不犯大错误的前提下,即使得罪了党,也无人追究或无法追究,而得罪了人却会立竿见影,给自己带来麻烦。于是这些同志便为了争取和保住个人荣誉、利益而有意当“老好人”,拿岗位职责作交易,从而背离了一个党的干部、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应有品德。应该认识到,这种宁可得罪人党而不敢得罪人人的“好人主义”思想,是危害党的肌体和党的先进性的慢性毒药。还有的同志总喜欢同占了便宜但尚未被查处的有腐败行为的官员攀比,整天价牢骚满腹,怨天尤人。他们埋怨一个地方的风气不正,埋怨一个单位的正气不彰,甚至埋怨改革开放以来人心不古,好人得不到好报,老实人总是吃亏,从而导致自己的心理天平失衡,这是思想上、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须知,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然而,正因为世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才需要我们共产党人来改造这个世界。如果向不公平、不合理低头屈服,那么,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就不会诞生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就不会取得土改、“镇反”、“三反五反”、“抗美援朝”、“一化三改”以至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天下国家,本同一理。一个人只要努力工作着,那么,受表扬是不难的,不过,受委屈、被冤枉的事也会时有发生,制度再好也不能避免。因为人的认识、觉悟、素质总不会是整齐划一的,何况今天是竞争激烈但也有相当副作用、副效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不正当竞争可能要反映和体现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乃是推进改革开放的必要代价和成本,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但有一条,不管市场如何喧嚣,拿着国家和人民俸禄的我们应该心静如水。有些事情别人能搞,我们不能搞,别人能说,我们不能说。我们是共产党员,是国家公务员,是堂堂的领导干部,应有更高的水准和要求。我们有自己的神圣的使命和职责,只能帮忙,不能添乱,只能为国分忧,不能为国添愁,宁可自己吃亏受冤,也不能越雷池一步,向法纪叫板。即便我们忠诚地为党和人民做了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却被评为不称职,那也不要紧,事情总是可以弄清楚的。根据规定,考核组要向被考核者反馈民主测评结果,被考核者如果有不理解、不同意、不满意的话要如实向考核组讲清楚。同时,也不妨扪心自问,回头检查一下自己的言行及工作方法,看看有什么缺失和不足。即使问心无愧,也要宽容大度一点,允许别人对自己有看法、有微词、有误解甚至嫉妒,我们有什么权利非要强求人家投自己的赞成票呢?
当然,应当承认,这些年来,在包括考核、考察、选任在内的干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包括一些官场潜规则的通行,这都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和党的执政能力。但还是这位基层领导说得好,与其以不称职换取廉价的称职票,与其挖空心思地“拉票”,最后闹得领导和多数群众都不满意,还不如好好工作,即使民主测评票上不去,可领导上和多数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还是会给你主持公道、还你本来面目的。(作者单位:中共大同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