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帮扶 真心关爱
——富民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监事会积极开展关爱党员工作
在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富民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和监事会,认真采取“三定三制”措施,切实抓好关爱党员工作。
一、采取“三定”措施,建立关爱党员工作长效机制
1、定管理机构,确保关爱党员工作顺利开展。为管好用好关爱党员资金,使特困党员在遇到自身无力解决的困难时及时得到帮助。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成立了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纪委等部门领导为理事的富民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及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监事会,并下设理事会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同时,制订下发了《中共富民县委关于“云岭先锋在富民”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确定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帮扶资金的使用原则、宗旨、救助对象、范围标准、申请审批等事项,做到了关爱党员工作有领导管理机构、有具体工作人员、有具体规章可循,推动了关爱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定对象,增强关爱党员工作的针对性。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所有党员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核实了全县396名特困党员的情况,并对每名特困党员登记造册,确定了“特困党员帮扶资金”帮扶对象,增强了关爱党员工作的针对性。
3、定措施,增强关爱党员工作的实效性。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针对特困党员的不同情况,紧紧围绕“理清一条帮扶路子,开发一个致富项目,传授一门实用技术,解决一些启动资金”的工作思路,分层次制定了具体的关爱措施。对存在“等、靠、要、怨”思想的特困党员,重在思想引导;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导致困难的党员,重在生活救助;对子女考取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的特困党员及时给予就学困难补助,实实在在解决党员的具体困难。
二、建立“三制”,确保关爱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增强关爱党员的互帮互带能力。对有生产、经营能力的特困党员,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在其从事种养殖业、第三产业前及时给予资金帮助,在所从事的种养殖业、第三产业产生效益后,由所在党组织指定其从技术上、生产资料上结对帮扶另一名需要帮扶的特困党员,增强困难党员的互帮互带能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确保关爱党员工作的持续性。每年“七一”、春节前夕,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定期对农村老党员、遭受自然灾害的特困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将每月100元的昆明市“关爱党员资金”生活津贴补助发放到老党员手中;对特困党员采取定期回访方式,了解特困党员的生产、生活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开发致富项目”,促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确保关爱党员工作的持续性。
3、建立定期通报、审计检查和社会监督制度,增强关爱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为了使关爱党员工作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以每半年召开关爱党员工作联系会的形式,对关爱党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通报;年末,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监事会对全年关爱党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将关爱党员资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截止2006年5月底,富民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共筹集关爱党员资金285919.19元,各乡镇党委筹集关爱党员资金240930元。县“特困党员帮扶资金”理事会对全县因病、因灾及子女上学导致困难的30名特困党员给予了10700元的帮扶;2006年春节之际,理事会对全县7个乡镇的100名农村老党员、特困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20000元;全县各乡镇党委也积极工作,帮扶特困党员147名,支出关爱党员资金37703元。
(富民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