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事业单位急需人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将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昆人通[2006]32号)和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规程>的通知》(昆人通[2003]102号)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法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主要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单位简章规定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中专及以下毕业生和其他人员限昆明地区户口。
(三)硕士以上研究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单位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
(四)身体健康(具体标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自行确定)。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市属教育、卫生系统共有37 家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3 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招聘196名、差额事业单位招聘259 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8名。招聘硕士以上研究毕业生144 名、大学本科生231名、大专生75 名、中专生10 名、高中(职高)生6 名。
五、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26 日至27日(二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气象路60号),报名咨询电话:4109360。
3、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此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还须出具相关证书;其他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业证明或未就业证明及户口簿。
6、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不足比例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情况需报经市人事局决定。
7、报名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发[2000]136号文件规定收取。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首先到各单位报名点报名,对符合条件的由报名点开具报名通知单;
2、报考人员凭报名点出具的报名通知单到资格审查处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凭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于8 月7 日至9 日凭准考证领取单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基础知识考试由全市统一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 基础知识考试
1、基础知识考试分为A卷和B卷。工作人员考A卷;工勤人员考B卷。
2、工作人员(A卷)考两科,即:“基础知识科目”和“实用知识科目”。“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为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中的第一至四部分; “实用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中的第五至八部分。
3、工勤人员(B卷)考“综合知识科目”一科,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第一部分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部分。
4、工作人员(A卷)考试时间:2006年8月11日(一天)
上午:8:30-11:00
下午:2:30- 5:00
5、工勤人员(B卷)考试时间:2006年8月11 日(半天)
上午:8:30-11:00
6、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7、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在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成绩出来后一同公布。
(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
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应在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10天内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 招聘程序
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考试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占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岗位,按聘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昆人通[2006]22号)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招聘纪律
通过考试考核补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办事,在确定考生进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关键环节时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昆明市2006年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