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正在开展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活动
为表彰奖励依法行政、无私奉献,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做出过积极贡献的公务员和集体,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宗旨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按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将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面向基层和一线的原则,按照群众提名、全面考察、层层推荐、反复筛选、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着重评选出一批为经济建设服务、改进公共服务、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做出过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候选人的根本标准只有一个:就是为群众所满意和认可,最终评选结果以人民的评价为准。在评选过程中,我市纪检和监察部门将对评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出的公务员及集体能真正代表民意,为人民群众所满意。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集体,组织将给予相应奖励,并组织部分代表巡回演讲及编辑出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中国特色公务员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更多、更好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