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组工文化环境 促进组工干部能力建设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组工文化对组工干部的能力建设具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近几年来,昆明市委组织部以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培育团队精神和职业精神为重点,加强以“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为主要内涵的组工文化建设,营造“靠公道吃饭、靠人格吃饭、靠群众吃饭、靠本事吃饭”的文化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组工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
一、以科学的文化理念精心提炼反映组工干部价值观的职业精神
组织工作责任重大,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起半点差错。顺应时代的发展,用反映组织工作特质的新观念、新视觉、好作风、好道德,引领组工干部的行为,是保证组织工作高标准落实的文化支撑。昆明市在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和云南省组织系统“八项承诺”,在继承发扬组织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的新要求,广泛征求全市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总结形成了“政治坚强、作风正派、业务精通、工作出色”的十六字部风,提升组工干部的使命感,加强部风建设。实践中,为契合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目标,让组织工作与构建和谐昆明融为一体,又积极倡导培育和塑造“昆明精神”,掀起“昆明精神”大讨论。“春融万物、和谐发展、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昆明精神”提出后,全市组织系统积极实践“昆明精神”,与时俱进,深化对组织工作规律的认识,加强组工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着眼进一步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服务大局、公道正派、务实创新的表率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党性更强、作风更硬、工作更实、形象更好、先进性要求更高的优秀群体,认真开展“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总结提炼出了“政治坚定,争当开拓创新的先行者;作风正派,争当党员干部的贴心人;业务精通,争当组织工作的活字典;工作出色,争当推进发展的排头兵”的组工干部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而丰富和完善了具有感召力、引导力和约束力的昆明组工职业精神,树立了引领组工干部能力建设的旗帜。
二、以潜移默化的制度体系维护富有时代特征的组工干部形象
文化的诱导是温和的。把规章制度融入组工干部的思想,使客观刚性的规章制度转化为主观柔性的规章制度,成为组工干部行为的内在道德规范,维护组工干部的形象,是组工文化建设的重要形式。昆明市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践性和权威性,建立了《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工作规范》,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组织部门工作运行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力求使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成龙配套,形成体系。认真落实组织人事干部“十不准”、组织系统“八项承诺”、首问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立项督查和量化考核制度、信息工作责任制度等。为防止工作出现失误,损害组工干部形象,甚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了《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工作失误登记制度(试行)》。同时,开设“机关讲坛”,召开处室务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处室职能、履职岗位广泛学习讨论相关制度,狠抓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灌输诚信理念,强化组工干部正确的荣辱观和责任感,使各项制度成为每个组工干部的一种文化修养,变“要我落实”为“我要落实”,使每名组工干部把落实制度、干好工作当做实现人生价值的手段,自觉维护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以共同的愿望激发组工干部开拓创新的内在动力
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必须知识面更宽、视野更开阔、执行力和创新力更强,必须具备多角度、多领域选贤任能的识人之才。昆明市着眼把组工干部培养成复合型干部,强化“争创一流业绩、锤炼一流队伍、建设一流机关”的共同愿望,将组织工作的目标与组工干部的愿望结合在一起,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探索有组织部门特色的学习机制。建立健全了学习的组织机制、督学机制、考学机制、述学机制和激励机制,营造动力—毅力—能力—竞争力—工作效率、效能和效果—团结、协调、和谐—学习、思考、创新的互促互动的学习氛围。创立“机关讲坛”,适时围绕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特点,邀请省委组织部处室领导传授组工业务知识、每逢重大任务由部领导作专题讲座、安排本部处长(主任)轮流讲课,拓宽组工干部的业务知识面,提高完成业务工作的技能;经常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抓住干部异地培训的有利时机,组织组工干部跟班学习,丰富知识结构。荣明部长主讲的“市委组织部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思考”和“把组织工作落实到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践中”,较好地激发了组工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实现工作目标的内在潜力。
同时,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实践锻炼,把“用人干工作”转变为“用工作培养人才”,创造条件让组工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好调研,在开发组工干部业务能力的过程中,注重与时俱进、突破传统,使开拓创新成为组工干部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不懈动力。
四、以丰富多彩的文化载体构筑组工干部的精神家园
坚持“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着力培育组工干部的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昂扬锐气、融融乐气,构筑组工干部的精神家园,是组工文化建设的根本。昆明市委组织部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带头创造和谐的人文关怀环境,提出了“快乐工作”理念,这就是快乐:(物质+追求才智)/欲望,即一个人工作的快乐与其欲求成反比,而与其对事业的追求成正比,当一个人的欲望越少、欲求越小时,他工作得到的快乐就会越大;当一个人对事业的追求越多、奉献越大时,他工作得到的快乐也会越大。基于此认识,全市组织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把快乐工作的理念贯注到每位组工干部的内心深处,形成了一种快乐的工作氛围。一是树正气。广泛开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提升组工干部“讲让人信服的理、做让人信服的事、用让人信服的人”和“政治上秉公用权、工作上合法用权、生活上谨慎用权”的能力,大力培育组工干部“挫折面前不失志、荣辱面前不失节、利诱面前不失态”的浩然正气。二是掘朝气。进一步加大部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部内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从2004年起,有29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正副科级领导岗位,有40人次通过轮岗交流得到了多岗位锻炼,有效激发了组工干部“以为争位、以位促为”的蓬勃朝气。三是锻锐气。举行大项工作任务完成讲评仪式,奖励工作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先进处室流动红旗,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宗旨意识”、到贫困小学“送学具、献爱心”等特色主题活动,努力锻造组工干部学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的昂扬锐气。四是添乐气。坚持生日送祝贺、生病送探望、逢喜送祝福、挫折送关爱,增强组工干部“一家人”的意识:寓教于乐,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组工干部进行适当的心理调节,心理按摩,排除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2005年“七·一”前夕,举办了第一届全市组织系统文艺调演,展示了组工干部的新风貌,有效激发了组工干部发挥自身潜力、展示人格魅力、追求崇高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强大向心力,全市组织系统呈现出个人开拓进取、同事间团结协作、部门内民主和谐的融融乐气。
对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的几点思考
□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昆明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一大批优秀的、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选拔到了领导岗位上来,在加快干部年轻化进程上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但由于《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干部任职条件有严格的规定,致使一些职级较低的优秀年青干部“养在深闺人未识”,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急需的、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受任职条件和工作部门的限制,更是难以得到提拔任用。究竟是沿级而上,还是打破“台阶”和人才的部门所有制之限?江泽民同志指出:提拔干部应“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而不唯资历”。因此,只有敢于突破、超越常规,大胆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才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克服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的思想,奋发进取。
敢于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不仅要提高思想认识,更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要明确界定“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等问题。
《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干部的界定,也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特别优秀”应当是指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具体讲就是:民主推荐票相对比较集中,在相同年龄段内名列前茅,得票率在70%以上,民主测评中得优秀票在三分之二以上;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者个人年度考核在近三年中连续获得过优秀等次的。
“特殊需要”则应指因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配备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或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某些行业紧缺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等: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工作(挂职)的干部等。
二、要规范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的条件。
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及党龄的要求可以酌情放宽:
1、适当放宽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要求:在县(市)区党政机关,或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含挂职)时间1年以上;
2、适当放宽任职经历资格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担任某一职务的、分工进行过调整的;或担任过非领导职务或兼任过领导职务的,均可视为在两个职位工作过;
3、适当放宽任职年限资格要求:任职年限达到《条例》规定任职年限的三分之二以上;从党政机关或是企事业单位以外选拔的社会优秀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
4、适当放宽任职前培训资格要求: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可放宽至提任后一年半内完成培训;
5、在年龄条件上应该以培养年轻干部为目标,一般应控制在35周岁以下。
破格提拔应从严把握,严格控制,同一个人破格提拔原则上不应同时放宽三项以上任职资格要求。
三、要规范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的程序。
破格提拔优秀年青干部也应当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按干管权限进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四个程序后,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凡是破格提拔的干部一律应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则免去试任职务。要切实加强纪律监督,严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把握好破格提拔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关系。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与破格提拔的目的应该说是一致的,就是让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但三者之间又有着严格的区别:首先,在适用范围上不同。破格提拔适用于党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是面向社会进行的,竞争上岗则是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其次,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同。破格提拔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程序操作,要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公示等程序,只是在选拔任用条件上作了适当放宽。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则是经过公布职位、报名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五、要解决好优秀年青干部培养的问题。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在公开选拔工作中有两个较好的经验值得借鉴,一个是公开选拔由竞争职位向竞争资格转变,放宽公开选拔的任职经历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拓宽了选人的视野,使一大批优秀的年青干部和专业人才“浮出水面”;再一个是从高校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挂职锻炼,也是培养干部的一种好方法。这样做一方面充实了后备干部队伍,一方面为破格提拔也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因此,要做好破格提拔干部工作,首先就要解决好“有才可提”的问题,要把较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有意识、有计划地进行培养;要跳出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干部的局限,拓宽渠道、扩大范围发掘人才,建立快速、便捷的人才信息网络,做到资源共享,从而在拓宽选人视野上有新突破。“从积累领导经验的角度讲,使用是最好的培养,是提高和识别干部的最好方法”。要结合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和下派干部到基层锻炼等工作,把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青干部,派到环境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地方或安排到更重要岗位上,给他们以“小试牛刀”的机会。通过这些措施,为年轻干部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以拓展其工作领域,开阔领导视野,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全面素质,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为选拔高素质优秀年青干部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破格选拔优秀年青干部,是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用新的观念、新的视角去认识,从思想上彻底抛弃妨碍识别和起用优秀年青干部的各种陈旧落后思想与私心杂念。要看到和承认优秀年青干部不足的一面,更要注意看到他们的主流、潜能和发展趋势,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对待台阶问题,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