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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7 10:57来源:

 

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政府发改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有关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意义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合作医疗、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解决好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对于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各项工作,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2005年按照“四有”标准开展村级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各种条件、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目前全市1256个行政村委会中,据市民政局的统计,仍有68个村无活动场所,329个村活动场所属危房需改建,20个村的活动场所需加固修缮。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性,按照“科学规划、确保重点、整合资源、统一建设”的原则,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目标任务

根据中组部和省有关部门的安排,在我市397个无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属危房需新建、改建的行政村委会中,有173个村的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了中央和省级补助规划,其余224个村需要由我市筹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内全面启动实施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其中,中央和省补助的173个需新建、改建,20个需加固修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求于今年底前全部完成,由我市筹资建设的224个村可跨年度完成。此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坚持统筹考虑、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新建和改建,要求做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委会都有办公室、教学设施、学习资料、宣传栏、党旗,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级组织和干部群众集中学习、开展培训的课堂,宣传政策、普及科技的阵地,学习文化、活动娱乐的场所,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纽带。

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的筹措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资金和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费用,采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投入为主,县()区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际情况,将我市涉及此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县()区分三类进行补助:①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安宁市为一类,除中央和省补助外,市级不再配套,由各县()区全额配套建设;②呈贡县、嵩明县、富民县、晋宁县、宜良县和石林县为二类,财力相对较好,已纳入中央和省补助范围的,按中央和省补助50%,市级补助25%,县区配套25%组织实施;没有纳入中央和省补助范围的,由市补助50%,县()区自筹50%组织实施。③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为三类,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财力弱,无房和危房的村委会多,是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由中央、省、市三级资金全额补助。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经费补助方面,省下达的173个建设村中,68个新建活动场所的村按每村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东川、禄劝、寻甸的65个危房改建村按每村4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余县()区的40个村按每村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我市筹资建设的224个村,按每村420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进行补助。中央、省、市投入的建设资金及家具、办公用品等配套费用,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拨付。各县()区要做好本级配套资金的筹措工作,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留有缺口,不得向群众搞摊派而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

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附件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本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图纸、统一招投标、监督管理及工程验收等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采用砖混结构形式,村民数在4000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20004000人之间的村,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2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有条件的县()区自筹资金在建设规模和标准上可适当提高。各县()区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验收,凡不按照规划和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的,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此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对各级投入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必须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招投标、项目审计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廉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严格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权归村集体,产权委托县()  区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县乡党委、政府要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严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出售、出租、抵押等情况的发生。

五、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市委成立了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按照“省规划、市统筹、县主管、乡落实、村受益”的原则,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组织部门要具体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基建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由组织部门提出数量和标准,财政部门负责招标采购;民政、建设、国土、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各项工作。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

200674

 

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

建设397(其中68个新建,329个拆除重建),加固修缮20个。

省分解下达昆明市173个村委会建设任务,今年我市必须重点完成68个无房村和105个危房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新建和拆除重建工作目标,剩余的224个危房拆除重建,将于今明两年全部建设完工。

二、建筑面积

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按三个标准设定建筑面积:

()、村民数在4000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积130平方米。

()、村民数在20004000人之间的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村民数在2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积70平方米。

三、建筑选址、结构和风格

在活动场所的选址上,尽量建在村民集聚地、村子的中心位置,与现有资源有机整合完善,要能抗御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活动场所采用砖混结构形式,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体现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特点和地方特色。

四、造价测算

省根据各地建设部门提供的2005年房屋造价,将全省分为四档,昆明市属二档:700元/平方米;房屋修缮经费补助1万元/村。

五、分类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县()区分三类进行补助:①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安宁市为一类,除中央和省补助外,市级不再配套,由各县()区全额配套建设。②呈贡县、嵩明县、富民县、晋宁县、宜良县和石林县为二类,财力相对较好,已纳入中央和省补助范围的,按中央和省补助50%,市级补助25%,县区配套25%组织实施;没有纳入中央和省补助范围的,由市补助50%,县()区自筹50%组织实施。③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为三类,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财力弱,无房和危房的村委会多,由中央、省、市三级资金全额补助。

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总投资233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502万元(20万元修缮补助),市级补助1446万元,县()区承担386万元。一类四个()区总投资19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43万元,()区级承担152万元;二类六个县总投资6063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139万元,市级补助2337万元,县级承担2336万元;三类三个县()总投资15323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320万元,市级补助12123万元。

六、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按照市确定的村委会,负责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设计图纸、统一招投标、监督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方面,并于715日前报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建设进度

7月底全面启动我市39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11月下旬必须确保省下达的17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20个村加固修缮工程竣工,12月接受省的检查和考核验收。224个危房改建任务,今年如未完成的可跨年度进行,保证于2007年内接受检查和考核验收,并交付使用。

 

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方案

一、配置范围

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范围为39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二、资金来源、补助方式和管理要求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资金包括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管理,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具体的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项目、数量和价格标准,实行政府采购,统一配置实物。

三、配置原则

省下达配置办公用品经费99万元(不需市、县配套),我市新建村级活动场所68个,按照每个8000元补助,需资金544万元;禄劝、寻甸、东川65个危房重建村级活动场所按每个4400元补助,需资金286万元;其余40个危房重建村级活动场所按每个4000元补助,需16万元。

市筹资建设的224个村级活动场所,统一按照每个4200元补助,需资金9408万元。

四、补助金额

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共19308万元,各县()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配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