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必须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任何单位都不能例外。”在省政府12日下午召开的2007年中央驻滇单位退役士兵安置会议上,副省长孔垂柱强调,各级安置部门和中央驻滇各单位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按期圆满完成200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据介绍,200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义务兵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全部退出现役;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两年以上的,应安排退出现役;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全部退出现役。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从2006年11月底开始接收,当年12月底前基本接收完毕。各级安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今年4月20日前下达,全省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必须于今年8月31日前完成。
朱咏梅(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