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事局 |
精神文明建设是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程度、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使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将三个文明的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努力,中心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于2007年2月顺利通过考核,被西山区文明委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区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得到了中心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专门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领导担任,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单位争创活动的具体工作。中心按照创建要求拟定了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计划,并以此为指导,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认真踏实开展工作。与此同时,领导小组在职工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思想教育活动,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来,让职工认识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心先后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二十字》、《昆明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全中心营造了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有效的提高了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创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群众基础。 这次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中心内部一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实践,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力体现,对中心各项工作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心通过区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文明水平,将向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奋斗,努力提高中心的文明程度,把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