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大中专院校党委: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组通字〔2006〕45号)和特急明传电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发证工作现已基本结束,现就下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查缺补漏工作。发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和《活动证》发放的查缺补漏工作,坚决杜绝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掌握不准和发放工作不到位、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请认真填报《昆明市〈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综合统计表》和《昆明市尚未领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出党员名册(简历)》。
二、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昆组发〔2007〕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别要注意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办法》的有效实施。
三、抓好日常工作。发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发挥好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市委组织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全市《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贯彻实施《办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及直接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于
联系电话(传真):3172469
联系人:秦思
联系地址:市委办公大楼611室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附:1、《昆明市〈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综合统计表》;
2、《昆明市尚未领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出党员名册(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