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房管局党委
建立健全十项制度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随着“云岭先锋”工程的不断深入和推进,为正确处理好廉政和勤政、治标和治本、管理和服务、便民和监督的关系,五华区房管局党委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结合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构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并推行了十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高。
一、岗位责任制度。五华区房管局由局纪委牵头,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委办公室、局行政办公室统一成立了效能监察办公室,制定《五华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在全局范围内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五华区房产管理局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各单位领导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科室对各项职能工作进行量化分解,按照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和职能不交叉、职责不越权、工作不漏项的要求,制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或来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完善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人员)。
三、A、B岗制度。某岗位工作人员因故未上岗时,科室其他工作人员顶岗替代。
四、限时办结制度。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具体情况。
五、服务承诺制度。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规范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承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六、挂牌上岗制度。工作人员上岗时,佩证和置牌公开其身份,并设置本人照片及姓名、职务。
七、政务公示制度。通过文件、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缴费方法,公开办事纪律、公开投诉、投诉渠道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九、否定报备制度。对服务对象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制度,并告知服务对象。
十、责任追究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服务对象或国家、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推诿扯皮、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批评,情节轻微的,要向群众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告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调整岗位或待岗学习;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抓好上述十项制度的落实,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五华区房管局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诚信程度和机关形象明显改善,机关作风和执行力明显增强,使房管工作真正做到了问题出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服务在基层,实现了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