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划局采取十项措施
切实加强全市规划系统效能建设
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昆明市规划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昆明市规划局党组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昆明市规划局关于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加强全市规划系统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2007年度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将按照学习动员、分析查摆、整改提高、建章立制四个环节严格实施。并提出以规范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方式等十项措施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规划局向社会公布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重点对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条件、方式、程序、时限和代把关收费等进行规范,并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实施规划办件“一次性告知”制,努力实现行政审批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公开化。
二是改革审批方式。全面改革规划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规划行政审批机制。建立“建设项目规划报件预审制度”;建立健全“由区规划分局经办、审查,市规划局业务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批”(即“区办局审”)为主要模式的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严厉惩办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不法行为。
三是认真开展效能建设。以市监察局正在开展的行政效能调研为新的起点,以“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为重点,配合协助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贯彻“二环路以内只拆不建”原则的情况,对2002年5月1日以后二环路以内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行的规划管理电子政务及其监察督办工作进行总结、改进、规范和完善,重点在严肃性、实效性和执行力上下功夫,制定好规划部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市规划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以全市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统一管理为契机,反思和总结市规划局成立以来先后发生的职务犯罪的深刻教训,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歪风邪气,认真落实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努力取得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
五是抓好示范工作。以市规划局综合处、建设处、窗口办和市测绘院、市规划监察大队作为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和提高行政效能的示范点,设置和规范“市规划局‘云岭先锋’工程责任岗”,继续开展党员挂牌上岗活动,树立优质服务新面貌,全面推进市规划局系统的行政效能建设。
六是优化窗口服务。对现行的规划咨询、规划信访及有关规划服务工作进行整合,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市规划局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便民服务工作部,设置规划审批服务电子触摸屏,滚动播出规划报件办理情况,积极改变目前规划管理工作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方便群众查询,推行阳光公开办理。同时,开展好具体协调和处理信访、咨询、承办、交办、转办等各项规划服务 “一站式”服务工作,强化窗口服务功能,树立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新形象。
七是实施轮岗交流。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在认真完成涉及市规划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同时,针对规划部门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各规划分局及相关直属单位中全面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
八是实行绩效考核。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市规划局2007年度奋斗目标、重点目标、职能目标、实事目标、共性目标等各项目标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制定相配套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每季度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工作落实。
九是进行评议整改。将各项规划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中,认真、正确对待全市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依据评议结果及时整改和提高,以人民群众对规划部门的检验和评判,作为对照整改的“镜子”;作为衡量规划工作成效的“尺子”。
十是加强素质教育。紧紧围绕“效能建设目标在效、功夫在能、核心在人”的要求,认真制定好2007年度规划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思想政治、规划业务、计算机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党风廉政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切实开展岗位培训。
通过以上努力,到2007年底,要全面树立规划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初步解决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等问题;改善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规划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机关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