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立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建设收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自2006年7月4日启动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立项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大部分活动场所已投入使用,在省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抽查中,受到上级领导和检查组的肯定和表扬。按照年初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底以前,市自筹资金建设的22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全面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市级立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办公设施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大部分活动场所已经建成,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少数地方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工作的情况,有的甚至至今未开工,影响了工程进度。由于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县(市)区要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是要加大对市级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收尾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2007年1月15印发)的要求,抓好市级项目的落实。
二是要对照3月13日市活动场所建设办公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验收情况通报》,对存在问题的省立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尽快组织施工单位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三是要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功能。对建成后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如何科学管理、合理维护、充分利用,各县(市)区要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切合各地实际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长期有效管理模式。
同时,请认真填写《市立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调查表》(表格请点击链接下载
点击浏览该文件),于6月15日前报送组织二处。
电话(传真):3196250;联系人:聂磊
电子邮箱:kmzzgz@126.com
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