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掌握当前“为民服务中心(站)”的运行情况,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认真总结和分析近期本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的运行情况,认真填报如下情况:
一、全面摸清本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统计汇总,将2007年4-12月《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统计表》盖单位印章后,于12月28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电子稿通过邮箱
kmzzgz@126.com或者通过“云南组织系统网络办公平台”内部邮件发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二、建立健全“为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统计分析和运行情况上报制度,制作必要的工作台帐,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及时记录办理的各种事项,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作为改进工作的必要依据。同时,从2008年起,每年12月底之前,将本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