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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事局、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2 09:59来源:

昆组通 [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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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市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处,各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中央和省委决定连续 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现将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云组通〔 2008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昆明实际,就做好 2008年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选聘要求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 2008年开始,计划用 5年时间,实现全市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按照省委组织部确定的选聘指标,我市 2008年共选聘 19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市委组织部确定(具体见附件 1)。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选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觉自愿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工作结束后,由 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进行考察聘用和培训上岗。对于各县(市、区)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全面落实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省里制定的聘用人员享受的各项政策待遇,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其中,选聘人员每年 1.5万元的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按照省里的财政补贴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六类县区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解决。规定我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为一类县区,中央和省级财政按人均 0.5万元补助;禄劝县、寻甸县为二类县区,中央和省级财政按人均 0.6万元补助;其它县(市、区)中央和省级财政没有给予补助。参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市级财政给予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人均 0.4万元补助,给予东川区、晋宁县、宜良县人均 0.5万元补助,给予富民县、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人均 0.6万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配套解决。每人 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由中央和省财政支付。中央和省、市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专项下拨各地。补贴按月发放,各地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保证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 健全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昆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曾令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光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员:王光明   市纪委副书记

        刘海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水林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国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志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兴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勤毅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薛光文   市扶贫办副主任

        罗永斌   团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选聘办”),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范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得力人员,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 明确工作职责 。选聘工作按照“组织牵头、人事承办、纪检监督、财政保障、各方配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市、县(市、区)人事局负责具体实施,其他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根据具体选聘名额,确定拟聘岗位及要求,研究制定聘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阶段和环节的工作。市、县(市、区)选聘办要切实加强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工作,县乡村三级领导要与选聘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帮教、帮助机制,不断建立健全跟踪管理和考核相关制度,始终关心关注、指导帮助和管理考核选聘任职人员,坚决避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后“无人问、无人管、无人信、无事干”的现象发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切实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选聘工作的合力。市选聘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选聘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各县(市、区)对于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选聘办。

3. 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公告栏、横幅等,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信息,动员学生报名参与,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各地在选聘工作实践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矛盾,不断研究完善选聘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及时发现和跟踪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工作向横向延伸、向纵深发展,激励更多的人才关注新农村建设、投身新农村建设。

附件 1. 《昆明市 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计划》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 明 市 教 育 局

 

 

昆 明 市 财 政 局        昆 明 市 人 事 局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 66

 

 

 

 

主题词 基层组织建设   选聘   毕业生   农村   任职   通知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8 66日印发        

(共印 35份)

县(市、区)

2008 年选聘名额

盘龙区

2

五华区

3

官渡区

3

西山区

5

东川区

25

安宁市

10

呈贡县

1

晋宁县

21

富民县

11

宜良县

21

嵩明县

17

石林县

14

禄劝县

32

寻甸县

28

全市共计

193

附件 1

昆明市 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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