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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五华区率先启动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11 09:43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解决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的问题,按照五华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会的要求,2008年2月1日,在全面消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空白点”的基础上,五华区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此次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0年实现全区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的“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不断推动五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前发展。
      五华区率先在全省启动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陈少波、副处长何明华亲自参加启动仪式并进行了指导。
      启动仪式上,云南颜之灵数码印刷有限公司向两个村民小组赠送了电教设备和学习资料;两个乡第一批启动建设的村民小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晋红同志就全区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需注意把握的重点讲了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关于总体建设规划的问题。目前,全区共有11个村级组织、117个村民小组。11个村级组织中,除新民村活动场所仅有30平方米,需进一步扩建外,其余10个村级组织场所均达到“十有”建设标准;117个村民小组中,有108个村民小组需建设活动场所,113个村民小组需配置家具、办公用品。鉴于以上情况,区委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了全区加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方案,归纳起来就是“四个三”:一是在建设类别上分为“三个批次”。根据我区村级场所建设的实际,按照“新建一批,改造扩建一批,合村并组、一师一校或转化利用一批”的思路,对全区未达标的村级组织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分年度进行施工。二是在工程进度上采取“三个步骤”。第一步(2007年12月―2008年5月),重点完成12个无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新建工作目标;第二步(2008年10月―2009年5月),重点完成61个无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新建和1个村委会活动场所改扩建工作目标;第三步(2009年10月―2010年5月),重点完成25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合并建及9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改扩建和1个一师一校整合建工作目标。三是在建筑面积上实行“三个规格”。根据昆组通[2006]34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按三个规格设定建筑面积:村民数在4000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积130平方米;村民数在2000—4000人之间的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村民数在2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积70平方米。四是在建设补贴上坚持“三个标准”。昆明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的房屋补贴标准为700元/平方米,按照我区两乡基本建设实际测算,拟高于全市标准来执行,具体分为三个标准:距离城区较远或属于山地村、财力弱、无房和危房的村民小组,是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距离城区较近,财力相对较好的村民小组,按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合并建、一师一校整合建的村民小组,按每平方米7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外,对于活动场所已建成并达标的村组,由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验合格后,对活动场所内配套设施的添置和完善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关于加强组织领导的问题。按照区委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区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做好全区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区委已经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和信息沟通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工程建设推进组由两个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安排,审查项目可行性,并保证建设进程顺利完成;建设补贴审批组负责审批两个乡上报的建设补贴请示,足额下拨补贴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后续建设评审组负责检查验收建设项目,对建设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另外,两个乡党委也要对照区委的要求,分别在乡、村、小组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两个乡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必须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各村选定地址,检查进度,解决问题,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上面热、下面凉”的现象,真正在全区形成“区委抓规划统筹、乡党委抓责任落实,村党总支抓协调配合,小组支部抓具体建设”的四级工作网络。另一方面,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启动仪式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深入两个乡,对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两个乡党委要抓紧排出活动场所建设进度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时限和主要任务,并严格按照时间表逐个环节对照落实,切实做到早起步,早完工。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对工作无进展,甚至出现停工的,要坚决进行通报批评。要建立周报制度,两个乡每周四要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建设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一定形式对两个乡的建设进度进行公布,并在适当时间召开活动场所建设现场会和分析会,奖优罚劣,以此促进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第三,关于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各个组织及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重要阵地,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主要场所。建设好组织活动场所,从大的方面讲,这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小的方面讲,就是要让各个村小组有一个像样的活动场所,让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有一个活动的地方。因此,我们要真正克服被动应付、消极等靠等思想,增强做好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虽然投资项目很小,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中央和省、市、区委对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都十分重视。因此,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抓好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这项工作。二是要强化机遇意识。区委决定,用三年时间由区财政拔出766万元专款来建设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这是以前没有的,今后也很难再有。对大家来讲,帮助各个村小组解决组织活动无场所的老大难问题,这是所期所盼、众望所归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机遇,把握好这次难得机遇,切实把各个村小组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好。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建设好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广大村民既是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也是建设工作的主力军。完成不好这项工作,我们既无法向群众交待,也无法向上级组织交待。因此,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将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下大决心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
      第四,关于发挥主动能动的问题。通过初步核实,新民村委会共有常驻人口3068人,适用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规格;其余各村民小组村民数均在2000人以下,适用于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规格。因此,区委将严格按照这个标准下拨建设补贴资金,超支不补。但是,考虑到今后发展和综合利用需求的情况,有条件的村组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筹资金、乡政府补贴、企业捐赠、部门帮扶、发动党员群众投工投劳、利用本村闲置物资等多种办法,合理解决好资金缺口和人力支出等问题,在坚持经济实用的前提下从长计,在建设规模上适当提高,在建设标准上适度超前。需要提醒的是,要防止脱离本村实际,盲目扩大建设面积,盲目提高建设标准,资金不能留缺口,不能建成“半拉子”工程,即使经济条件好的村,也要坚持庄重、大方、实用、节俭的原则,根据本村人口、党员数量等情况确定适当的建筑面积,不能盲目攀比,绝不能让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对于有这方面倾向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和制止。
      第五,关于推动城乡互助的问题。党的十七大要求,要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区委组织部正在进行专题研究,准备下一步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当前,我区建设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为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实现载体。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在全区形成“手拉手”结对,“面对面”帮扶,“心连心”共建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一方面,要立足区内,确保帮扶机制的真正落实。要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牵头,认真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和具体措施,通过开展区级各行政机关及所在党组织与村民小组结对帮扶活动,采取扶贫帮困、捐资捐物等多种形式,力所能及地帮助对口村组解决办公桌椅、文件柜、电教设施、办公用品等设施设备的配套问题。另一反面,要放眼区域,扩大帮扶机制的实现渠道。要积极发动区域内的公共户单位、企业捐资捐物、共驻共建,形成城乡衔接、乡企联手,全面覆盖、协同配合,互帮互助、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
      第六,关于做好规律探索的问题。这次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横跨三个年度,采取三个步骤稳步推进,存在一个不断摸索实践、不断总结提高的过程。仪式结束后,我们就将启动第一批12个无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新建工作。两个乡和各村民小组要通过全程参与这个批次的建设,切实把12个无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成“样板工程”、“示范工程”,并在实践中分析梳理出做好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在建设规划、工作流程、工程投标、资金筹措、投工投劳、设施配套和领导机制等各个方面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为完成好下一步的建设任务提供工作指导,奠定坚实基础。
区委书记罗建宾同志指出,2007年9月,区委召开农村党建工作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会议,要求用三年时间按照“四有”标准消除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空白点”,这充分说明区委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程度,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党支部是基层的战斗堡垒。抓好“建家工程”,建设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对于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家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帮助村民小组、广大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作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实际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圆满高效地完成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二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不大责任大,投资不大影响大。区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抓好整体规划、资金筹措和工作指导。两个乡党委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进一步落实好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有机衔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要整合资源,合理利用。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结合各自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相互配合,共同参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拟定的计划和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属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城乡党组织互助机制的要求,尽可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联系村把活动场所建设好。同时,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宣传有影响的典型,带动更多的社会人士来关心、支持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各村民小组要按照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和利用好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确保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是要办好实事,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党员群众的一件好事,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要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切实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补贴资金,要把整个建设过程、资金使用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和“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陈少波处长指出,五华区在全省第一家率先启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表明了区委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希望五华区按照“组织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总结好”要求,认真抓好建设工作,为云南省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工作确立标准,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