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对区属部分单位编制内的空缺干部试点实行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数
区委组织部岗位1名,区人民法院岗位1名,区人民检察院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云南省除省属机关、昆明市除市属机关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相关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并已进行登记;
4、报考区委组织部岗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二年以上组织部门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报考区人民法院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法院办公室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报考区人民检察院岗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拔程序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由昆明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笔试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来后由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讨论确定拟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登录五华网站组织部网页(http://www.kmwh.gov.cn)查询公告并下载填写《五华区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所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邮箱(http://www.gb3632685@126.com)或将复印件传真至五华区委组织部(传真号码:0871-3632685)。
2、报名者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5)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6)《五华区公开选调干部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7)报考区人民检察院人员需出具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审批表或国家司法考试A类证书。
3、每人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2:1,若达不到比例,各单位则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相应的选调职数。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报名时间
2008年9月10日至9月18日
(二)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公布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20日。
(三)笔试、面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871-3632685
五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871-4193199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871-4156629
联系地址:
1、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650021
2、五华区人民法院:昆明市环城西路565号
邮政编码:650034
3、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工人新村安康路口
邮政编码:650034
网址:www.kmwh.gov.cn
五华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