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三个开发(度假)区工委组织部:
今年
4月,市委下发了《昆明市关于深化农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试行)》(昆通〔
2008〕
12号
),为全面掌握情况市委文件的落实情况,请认真总结分析今年本地区“为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情况,将有关情况填报如下:
一、全面摸清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统计汇总,将
2008年《“为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盖单位印章后,于
12月
15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电子稿通过邮箱
kmzzgz@126.com或者通过“云南组织系统网络办公平台”内部邮件发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二、认真分析“为民服务中心(站)”
2008年运行情况,特别是对贯彻落实《昆明市关于深化农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定(试行)》,深化和拓展为民服务,如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土地流转、公共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简明书面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和定期上报制度,制作必要的工作台帐,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及时记录办理的各种事项,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作为工作查考、改进工作的依据和参考。
另,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在街道社区开展党建“五好”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昆组发〔
2007〕
7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把关,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各报
5个社区,其余单位结合实际,报
1-2个社区,于
11月底前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一是纸质材料:《昆明市党建“五好”社区呈报表》一式两份,申请一份;二是电子材料:所申报社区党建“五好”创建工作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关照片
2-3张,通过网络上报),我部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和命名表彰。同时,参照市级党建“五好”社区创建标准,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三个开发区工委组织部也要审核和表彰一批党建“五好”社区。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8
年
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