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对区属党群部分单位编制内的空缺干部实行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数
区人民法院审判岗位2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云南省除省属机关、昆明市除市属机关及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相关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并已进行登记;
4、报考区人民法院审判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法律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A类证书;具有审判员资格或三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2006年4月30日前进入法院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报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A类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6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拔程序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公开选调笔试,然后由五华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2:1要求的,将按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等。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讨论确定拟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登录五华网站组织部网页(http://www.kmwh.gov.cn)查询公告并下载填写《五华区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所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邮箱(http://www.gb3632685@126.com)或将复印件传真至五华区委组织部(传真号码:0871-3632685)。
2、报名者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5)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五华区公开选调干部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6)按照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每人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2:1,若达不到比例,各单位则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相应的选调职数。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3日至4月18日
2、报名地点:报考区人民法院岗位的在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昆明市环城西路565号);报考区人民检察院岗位的在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昆明市工人新村安康路口)。
(二)公布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公布时间:2009年4月19日至2009年4月23日。
(三)笔试、面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3632685
五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4193199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156629
联系地址:
1、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华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650021
2、五华区人民法院:昆明市环城西路565号
邮政编码:650034
3、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工人新村安康路口
邮政编码:650034
网址:www.kmwh.gov.cn
五华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