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科学发展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和单位用人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区属党群部分单位编制内的空缺公务员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岗位5人;
(二)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三)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岗位1人,检察岗位2人。
二、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相关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2.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3.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已进行登记;
4.报考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报考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文秘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文、文秘或新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协调沟通能力, 有良好的驾驶技能, 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报考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算机网络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7.报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法律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A类证书,每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选调程序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公开选调笔试,然后由盘龙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2:1要求的,将按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等。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讨论确定拟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登录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
http://www.kmpl.gov.cn)查询公告并下载填写《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所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邮箱:
qw-zzb@kmpl.gov.cn。
2.报名者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5)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6)《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7)《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证明表》1份;(8)按照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每人只能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2:1,若达不到比例,各单位则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相应的选调职数。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2.报名地点: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03办公室)。
(二)公布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公布时间: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4月30日。
(三)笔试、面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871)3147066
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