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 14:30来源: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三个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党工委组织部:
为做好组织部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组织部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工作。
市委组织部将对各级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接听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广大党员向各级党组织寻求帮助、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畅通。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受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本季度受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来电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综合分析材料报市委组织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