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七•一”系列活动
庆祝建党88周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
为庆祝建党88周年,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创新力,团结和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努力,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60周年华诞献礼,现就认真做好我市“七•一”期间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真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
今年“七•一”是党的88岁生日,并即将迎来新中国60周年华诞。当前,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认真组织、动员好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开展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活动,对于进一步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和创新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共产党员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围绕九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拼博2009,为努力开创昆明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七•一”系列活动
“七•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隆重热烈、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原则组织好活动。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对践行“三个一”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开展表彰活动,重点要评选和表彰一批践行省委提出的“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优秀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把评选表彰“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优秀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基层干部中树立一批践行“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要求的先进典型,作为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营造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氛围,激励广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捐出一月党费,救助困难党员”活动。在今年“七•一”期间,市委组织部号召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向所在党组织捐出一个月党费,并将所筹集资金全部纳入“昆明市关爱党员资金专户”,全部用于全市困难党员和党组织的救助和扶持。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捐助活动,及时将党员干部捐助情况予以公布。市委组织部将在“七•一”期间集中组织捐助仪式进行捐助。同时,各县(市)区也要在县(市)区机关党员干部中及时开展“捐出一月党费、救助困难党员”活动,把广大党员干部捐助的资金用于本地区困难党员和党组织的救助和扶持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党内关爱氛围,增进党内和谐,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夯实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基础。
3.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通知》(昆组通〔2009〕40号)精神,在“七•一”期间,采取机关党组织和村党组织、机关党员和农村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的方式,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集中过一次组织生活,慰问一次党员群众,帮扶一户困难党员,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办一件实事好事”,进一步推动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形成。
4.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实践活动。在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上活动的同时,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四创两争”目标等,组织党员开展种植“先锋林”、打捞入湖河道漂浮物、河道淤泥疏浚、公共卫生大扫除等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实践活动,组织和动员全市党员自觉投身到建设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大潮中,为我市“四创两争”目标的实现和开创现代新昆明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努力。
5.要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搞好宣传,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学习竞赛活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大力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大力讴歌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感人事迹,唱响社会主义好、共产党好的主旋律,动员和号召全市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七•一”系列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一”期间系列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开展好系列活动作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组织部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和“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的相关要求,在组织好各地、各单位活动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当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