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县(市)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工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昆明学院,中央和省属驻昆单位: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活动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单位的走访慰问工作要按照《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09]2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09]57号)的要求,统筹安排,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老战士、老工人、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新中国建设的丰硕成果。
二、此次走访慰问工作人数多、分布广,为使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单位组织、老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好走访慰问各项工作。
三、全市走访慰问工作分层次开展。市级走访慰问工作的具体安排是: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对全市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及城镇(社区)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市人事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进行走访慰问;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进行走访慰问;市委办公厅负责牵头组织市级领导干部重点走访慰问活动。各地各单位的走访慰问工作应采取上门看望、邀请参加纪念活动、举办联欢会、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地本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干部、老战士、老工人、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四、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走访慰问活动可集中在8、9月份进行,要做到认真细致、周到热情,又要坚持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各地各单位走访慰问工作情况,请于2009年9月24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昆明市人事局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