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龙区委组织部
今年3月中旬以来,盘龙区立足自身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不拘一格为加快发展聚贤纳才,分别安排团区委书记、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等4个正科级领导岗位,团区委副书记、区纪委案审室主任等5个副科级领导岗位,20名街道(乡)书记、主任(乡长)助理共29个职位面向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辖区市垂直管理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公开选拔。
一是严把方案制订关,高起点谋划工作。盘龙区委高度重视方案制定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反复研究,拟定了《盘龙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并将报名工作作为整个公选工作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来抓。同时,区委组织部与省、市委组织部多次协调沟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拟订和完善工作方案,对公开选拔范围、报考资格、工作程序等关键环节反复推敲,认真研究,在形成符合程序、操作性强的公开选拔工作程序步骤的基础上,报省、市委组织部审定。
二是严把工作程序关,高标准选拔人才。将公选工作分解为8道程序进行实施。即: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差额票决→公示(7天)→决定任用(试用期1年),每道程序、每个环节都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明确的实施办法。在报名环节,严格设定资格条件,要求团区委书记、副书记年龄不超过27周岁,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副科及助理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考所有职位的学历均不低于大学学历。同时,认真对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奖惩情况以及身体条件等进行认真细致审查,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得报名,证件不齐不得报名,未经单位初审同意的不得报名。笔试、面试试题均由省委组织部公选办按照每个职位的岗位要求命制,力求深入考察参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适岗能力,努力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是严把纪律监督关,高规格确保公平公正。把“阳光透明”作为根本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区委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尤其是在方案和程序上重点监督,严格把关;纪检、组织部门重点对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公选办”及时将公选方案及报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在工作初始阶段就做到公开选拔职位、公开报考资格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同时,设置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定凡是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不能作为公选的工作人员,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