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在线】安宁市“八项制度”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09-09-16 09:10来源: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实行“八项制度”着力加强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实行目标责任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党建目标分级落实制度,坚持日常调研、随机走访督促、党建工作例会、半年抽查、年终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抓基层、打基础的全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各项目标管理。根据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要求,年初各村(社区)与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切实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整个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实行全员轮训制。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长效机制,每年由财政投入培训经费50余万元,在搞好上级安排的村(社区)干部专题内容培训外,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务培训班,同时,把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也纳入培训范围,确保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组织的系统培训。2007年以来,已轮训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210人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1050人次。
实行学习“充电”制。2007年以来,以“走出去”的形式,每年选派部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外出学习“取经”,共选派了30多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成都双流、昆明市五华、盘龙等地学习考察和跟班锻炼;以“请进来”的形式,邀请教授、专家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组干部作形势报告、专题讲座,共举办8场次,参加人员3100人次;以“就地学”的形式,开展了50多名村党组织书记微机操作技能培训,利用支部活动、上党课和远程教育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经常性学习教育。
实行民主评议制。镇(街道)党(工)委坚持每年一次的村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制度,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工作报告会,由参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党组织班子和成员的思想情况、工作实绩、干部作风和廉洁情况等进行评议,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班子和干部的监督、评议职能。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村(社区)的重点工程、发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点工作,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由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实行责任追究。若因村(社区)、组干部管理不当或工作失职造成失误的,除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外,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实行经济审计制。对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转任、免职等事项的村(社区)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重点对象是“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计的重点事项是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向所在村(社区)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公布。
实行考核奖惩制。对村(社区)党组织和干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各镇(街道)每月从干部岗位补贴中预留10%—20%的比例作为年终考核资金,同时各镇(街道)根据财力情况配套部分考核资金,一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奖惩,并建立考核台帐,加强跟踪管理。对考核分数较高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干部,除全部返还预留部分的补贴外,再从镇(街道)配套的资金中给予奖励;对考核分数较低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干部,扣除个人预留部分的补贴,并不得推荐评选为各类先进。
实行年度表彰制。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培育和树立一批村级组织的先进典型。一是对年度考核居前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组干部进行表彰,2007年以来已表彰村(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40个,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先进村组干部90人;二是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先后有多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