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首届“春城人才奖”评选公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昆发〔2005〕4号),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表彰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在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中建功立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构建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的良好环境,经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展首届“春城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金额度
“春城人才奖”是目前昆明市委、市政府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设立的昆明市最高综合性人才奖项。本届奖励人数不超过2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对象
在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以及其他各类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业界和社会广泛认可的杰出人才。
党政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曾获得高一层次人才综合奖项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对象范围。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近5年昆明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专业技术人才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坚持科学精神,在教学科研、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成绩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所在企业在全国、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中国或云南名牌,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国家有关部委表彰,或其生产经营活动为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无企业及本人不良信用记录;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产品升级中作出显著成绩;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促使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省内或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3.高技能人才
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有突破性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操作方法解决技术核心问题;在本职业(工种)中掌握一定绝招绝技,且在传承技艺、推广技能,积极为企业或团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推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4.农村实用人才
努力学习、应用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5.民族民间文化人才
对昆明市民族民间文化工作作出重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受国家、省、市保护的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和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6.其他类人才
在昆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评选与表彰
(一)推荐和申报
本届“春城人才奖”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推荐(自荐)截止日期为2010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请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昆明市“春城人才奖”评委会办公室。书面推荐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
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逐级推荐上报。每个县(市)区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部门、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材料须有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春城人才奖“推荐表》、创新或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推荐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其中,县(市)区的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汇总,报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2.社会推荐。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在本行业、本组织内推荐,并直接向昆明市“春城人才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须提交社团组织的推荐报告、《“春城人才奖”推荐表》、创新或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包括:推荐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社团意见等。
3.个人自荐。个人可直接向“春城人才奖”评委会办公室申报。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春城人才奖”自荐表》、创新或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
4.其他要求。推荐上报材料的表格一律以word文本形式A4纸打印。《“春城人才奖”推荐表》、《“春城人才奖”自荐表》可到昆明信息港(www.kunming.cn)、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swzzb.km.gov.cn)下载。
(二)评选步骤
1.以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在昆明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全社会参与“春城人才奖”的评选工作;
2.昆明市“春城人才奖”评委会办公室对各类推荐(申报)人选材料提出资格审查意见,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名单;
3.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各行业评审组进行行业评选,差额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
4.召开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初评,评选出30名“春城人才奖”提名人选;
5.在昆明市主要媒体公布首届“春城人才奖”提名人选名单及主要事迹,邀请公众通过登录昆明信息港网站(www.kunming .cn)参与投票;
6.召开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复评,确定不超过20名获奖候选人名单;
7.在昆明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对获奖候选人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8.市委常委会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审定不超过20名获奖人选。
(三)表彰和奖励
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机构
首届“春城人才奖”评选工作在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春城人才奖”评选委员会,依照《昆明市“春城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开展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中共昆明市委机关礼堂二楼)。
联系电话和传真:0871-3121640 0871-3112382
五、监督
为维护“春城人才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首届“春城人才奖”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71-3134712。
信件邮寄地址:中共昆明市纪委信访室 或“春城人才奖”
评委会办公室(中共昆明市委机关礼堂二楼)
邮编:650011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