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编】城市社区民主发展的基本逻辑
发布时间:2010-04-16 14:48来源:
城市社区民主发展的基本逻辑
李雪萍在《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1期撰文指出,从实践看,城市社区民主发展轨迹:(1)民主制度是社区民主发展的快变量,而民主精神却是社区民主发展的慢变量和决定性变量。基层民主发展的理想模式,是先有民主精神,后有民主制度,即公民在民主精神的支配下,创设民主制度,开展民主实践,实现民主精神、民主制度、民主实践的有序统一。我国基层民主发展面临“先天下足”,缺乏民主传统,不得不先创设民主制度,让老百姓在比较公平的制度环境中尝试表达自身利益需求,在实践中,逐步培育民主精神。培育民主精神比创设民主制度难度更大、过程更长。民主制度的创设不等于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民主精神的支撑。缺乏民主精神的支撑,会出现“打折扣的民主”,民主制度的运行会受挫甚至出现变异。(2)政府是推动社区民主发展的快变量,而公民社会却是社区民主发展的慢变量和决定性变量。基层民主发展的理想模式,是以强大的公民社会为基础,即以关心和参与公共生活为标识的社团,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实现社区民主的自我创生、自我维系、自我发展。由于缺乏公民社团的社会基础,我国基层民主不得不走政府推动下的外生型发展道路。政府推动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建构社区民主的硬件装置(诸如社区组织结构、社区民主制度、居民参与平台等),却难以盘活社区内部资源,形成内在发展动力。缺乏公民社会的内在动力,社区民主进程难免出现跌跌撞撞、停滞不前甚至后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