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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
【工作研究】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0-04-16 14:48来源:
                                                   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王 昆
      近年来,石林县紧紧抓住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全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县、全省30个创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示范县”和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点县的契机,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强化监督工作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在拓宽选人渠道、创新用人方式上求突破,在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上作文章,在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注重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源头化
      一是双向推荐选干部,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在一些重要岗位的配备中,县委采取个人自荐+连续公开推荐的方式选拔干部。首先是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将空缺岗位及职位条件进行公布,制作领导干部推荐表发给参会人员,鼓励符合职位条件的干部“毛遂自荐”,对符合条件但本人没有自荐的不再作为拟配备岗位人选列入推荐名册。随后是进行连续公开推荐,通过两轮(或三轮)无记名推荐提名,每个职位最终产生两名后备人选。最后是经过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确定岗位人选。今年4月,通过这种方式顺利产生了县交通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和西街口镇党委书记四个重要岗位人选,实现了选人用人个人意愿、群众公认和组织信任的有机结合。
      二是一线锻炼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作为衡量干部能力和实绩的重要标准,通过严格的考核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今年,先后选派了7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台创园”、中国彝族第一村建设等经济建设主战场锻炼,将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无招商引资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推到经济工作第一线,让干部参与经济工作、学会抓经济工作,重用优质高效完成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干部,问责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干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提拔了26名在招商引资和重点工作推进中实绩突出的干部,问责了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29名干部,真正做到在发展一线锻炼干部、培养干部、识别干部、任免干部。
      三是深入巡察调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巡察,采取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到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对现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进行巡察,分析掌握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摸清干部的一贯表现。通过思想政治建设巡察,把能力强、品行好、作风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纳入提名范围;把闹不团结、群众意见大、工作作风不实、不胜任现职、不称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纳入调整或免职的视野。今年以来,共调整任免干部126人,其中:提拨任用26人,平职交流74人,免职6人,任改非20人。
      二、强化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全程化
      一是开展空缺岗位职位分析,明确选人用人监督标准。为提高选人用人的适应度,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石林彝族自治县科级领导岗位空缺职位分析制试行办法》。当科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通过采取观察、座谈、走访等方式,从岗位的性质、任务对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职位条件,力求把干部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发挥作用、施展才干。通过开展空缺岗位职位分析,既为初始提名提供了正确导向和科学依据,又便于群众监督所选干部是否符合职位条件。
      二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扩大选人用人监督范围。为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我们以干部大会、干部推荐会议、思想政治建设巡察等形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 “五公开”,即: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工作实绩、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监督渠道。在今年提拔的26名科级干部工作中,通过推行“五公开”,切实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传达给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告知给群众,把提名结果和考察情况通报给群众,把监督的渠道和方法提供给群众。
      三是聘请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方式。在试点工作中,我们采取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协和基层党委推荐,经资格审核和部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领导同意后聘请的方式,聘请了15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对其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在每次干部调整中,随机抽取2名监督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各环节是否公正、公平,切实把群众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四是实行干部跟踪问效管理,延伸选人用人监督领域。为加大对提拔、交流和轮岗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对在新岗位履职满三个月的县管干部,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管理。通过深入了解其在新岗位的思想动态、岗位适应、工作表现、廉洁从政等情况,作出继续留用、谈话帮助、诫勉谈话、调整岗位或免职等决定,避免出现人岗不适。试点工作以来,重点对交流调整履职满三个月的14个部门的16名党政正职进行了跟踪问效,切实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到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选拔与管理并重,形成了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三、建全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制度化
      一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监督活力。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规范具体、衔接紧密、便于操作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减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随意性。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科级领导岗位空缺职位分析制试行办法》,提高选人用人的适应度,努力做到人岗相适,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针对性。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将干部工作触角延伸至中层干部,切实加大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履职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使干部跟踪问效管理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激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活力。
      二是健全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传导监督动力。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和督促检查制度(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试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试行)》等系列配套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科级干部、主要方式是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并细化了监督检查的方法步骤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行了《干部任用条例》部内自查,组织了《干部任用条例》督促检查,接受了市委组织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配合了上级部门对我县的县、乡、村三级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通过健全干部监督检查机制,自加压力、传导动力,纵深推进“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点工作。
      三是健全内外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了党内监督机制,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等,以制度的落实强化党内监督。完善了群众监督机制,推行“三公开一反馈”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制度等,多措并举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内部自查和督促检查制度等,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减、标准不降。完善了舆论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党务公开、制发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拟任干部工作实绩和基本情况、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等,收集和受理有关干部监督方面的信息,做到信息灵敏、反映及时。通过健全内外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了党内、群众、内部和舆论监督,形成了监督检查合力,提升了监督检查实效。
                                                                               (作者系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