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资金、100平米工作场所、100平米住房
昨天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昆工作及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暂行办法》,提出昆明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三五工程”,并明确提出了对这部分人将给予的工作支持和生活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A类创业项目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并由企业落户所在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等“三个
重点领域引5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昆明市提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三五工程”,即用5年时间,在重点创业项目、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学科领域,引进5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其中集聚5名左右在重点产业国内领先、达到国际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昆明市将重点引进都市经济发展、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国际金融贸易、现代物流、教育卫生、旅游文化等领域及其他方面紧缺急需、具有较高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在引才标准中提到,所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是
通过自荐或互荐向市专项办申报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下设昆明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工作办公室。市专项办将牵头成立由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决策咨询专家、各行业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资格审查和评审认定,评审项目分为A、B、C三类。同时,由市级财政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工作生活条件保障等。
符合基本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自荐、互荐的方式直接向市专项办申报,或通过学会、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及国内外各类组织向市专项办推荐申报。
可享工作生活医疗等优厚条件
按《办法》规定,在待遇方面,用人单位可对来昆工作和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收入分配,比如有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协议工资制、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多种形式实施多元化分配体系。
对于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带科技、项目、资金到昆明市创业的,A类项目可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B类给予60万元;C类给予40万元。并由企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自行解决工作场所的,将由企业落户所在区参照市场标准提供3年的资金补助。此外,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产品研发或扩大生产。
对于创业或创新类海外高层次人才,还将由市财政给予人均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落户所在区或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在3年或协议期内免收租金。自行解决生活住房的,可享受住房补助。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工作单位且愿意来昆就业的,按调入、调出单位为同类性质或顺向流动的原则,可直接考核调入,由各级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其子女可就读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并且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择园费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还可在昆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