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要求全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
意见中提到,对于人才密集度较高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要采取设立人才工作机构、选派人才工作联络员等方式,积极探索健全人才工作网络的有效途径。并建立人才工作激励表彰制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人才工作通报批评制度,对人才工作滞后、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即政府宏观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的人才工作投入机制。其中提出,各级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安排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提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开发、培养、引进、资助、奖励、统计和服务等工作。各类企业也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人才工作或职工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