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在线】连然街道党工委“五个加大”加强基层党建
发布时间:2010-09-27 15:35来源:
连然街道党工委“五个加大”加强基层党建
□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连然街道党工委近年来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的党建工作思路,实施了“五个加大”的工作举措,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加大支部活动经费投入。在确保每年每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2万元的基础上,街道党工委按照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支部每年补助5000元,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以每年每个党员人均500元的标准,对全部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给予活动经费补助。同时每年再给予每个支部1000元的党报党刊订阅经费。此外,在党总支(支部)开展一些大的活动时,视活动规模和所需经费情况,经请示同意后再追加部分工作经费。
加大活动阵地建设投入。街道党工委在实现村(社区)和部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后,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决定从2010年起三年内共投入资金450万元,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要求,采取新建、联建和修缮的方式,全面完成剩下22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其中2010年将完成8个小组活动场所新建和20个小组的设备配置。同时按照标准化党员活动室要求,一步到位做好制度上墙及配齐桌椅橱柜、电教设备、报刊书籍等设备,有条件的还要配备投影仪、专用电脑(可上网)和开通宽带。
加大党内关爱帮扶投入。街道党工委在坚持多年来“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制度的同时,近年来又坚持对农村老党员、困难党员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年满60—69岁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满70—79岁的100元,年满80岁以上的120元,年满60岁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每人每月250元。自2010年1月起,又将社区党员也纳入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的范围。
加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度。街道党工委在坚持每年“七·一”建党节表彰上一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同时,自2010年1月起,又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争创“示范性党员活动室”、争创“示范性共产党员先锋岗”等项创先争优活动。党工委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评比标准,坚持逐级申报、逐级把关,一年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评为“示范性党员活动室”的党总支(支部),由党工委授予荣誉牌匾并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评为“示范性共产党员先锋岗”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500元的奖励。
加大相对后进党员教育管理力度。针对极少数党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或不能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或不能积极发挥党员作用、或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等问题,街道党工委从教育、约束、鞭策入手,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在村(社区)党组织中实施了对相对后进党员下达“党纪劝告书”的制度。党工委细化了相对后进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方面的表现,规定了符合下达劝告书的条件,当党员达到规定条件时,由党员所在支部向党总支报告,经党总支核实后填写并送达“劝告书”,在送达时对被劝告党员当面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指定1—2名党员负责跟踪联系。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见效的党员,可参加当年度的评先评优;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见效的党员,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先评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