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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动态
【文件选登】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9 16:02来源:



                                                                                     (2010年6月21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昆发〔2008〕10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支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昆办发〔2010〕1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奋发有为,积极投身现代新昆明建设主战场,主动融入创业、创造、创新、创优的时代洪流,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实现价值的生动实践中展示青春风采、绽放灿烂人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作为引进人才来对待,作为基层骨干来使用”的培养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根据我市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布局,用2-3年时间,依托我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建设一批配套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承载能力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吸引有创新创优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优秀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优创业,为孵化知识型产业和新经济形态、促进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提供支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我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产业高新化、布局专业化、机制市场化的要求,以培育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群为发展目标,以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型为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实体经营、上下联动,引导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质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发展,为加快我市园区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综合性创业基地。2010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市级“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试点,重点建设综合性创业基地,至今年年底前促成一批成熟项目进入创业基地发展并初见成效,其余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
        (二)专业化创业基地(孵化基地)。按照综合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原则,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及乡镇(街道)重点建设软件、创意、动漫、数字娱乐、装潢设计、电子商务、新能源、生态农业等专业化“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或“大学生‘村官’创业孵化基地”。
        至2011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都要建成1个以创业项目为主体、配套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社会资源广泛参与、承载能力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或“ 大学生‘村官’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
        三、加大支持力度
        (一)加强基地配套建设。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要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完善基地供电、供水、供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廉租公寓、饮食服务中心等生活设施,为创业大学生“村官”团队提供基本物质保障。各园区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入园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及其团队提供政策咨询、证照办理、综合文秘等服务;加强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为入园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及其团队提供工业设计、软件开发、产品加工、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等服务;加强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为入园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财务辅导、法律咨询、方案设计、风险评估、专业培训等服务。
        (二)细化政策支持措施。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政策资源,认真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的各项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支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大力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对入园大学生创业项目,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按有关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可根据项目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启动扶持资金。
        (三)强化创业项目服务。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要积极吸引企业、社会资金、中介组织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为入园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和社会资金合作搭建桥梁。充分利用大学生、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组织等渠道,广泛挖掘大学生创业项目,加快建设大学生“村官”与社会资源有效衔接、项目征集与发布为一体的互动式项目库。建立项目入园评估和信息交流机制,促进基地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加强跟踪监测,完善退出机制,提升项目成功率。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鼓励支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建立昆明市“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级相关部门与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要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从规章制度、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入园项目进行科学管理。
        (三)强化考核。市鼓励支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考核评估体系,推动园区规范化运行。“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年终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团市委具体负责考核并量化打分。
        市和县(市)区两级要定期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评选表彰活动,对基地建设规范、创业成效突出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