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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动态
【选人用人大家谈】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发布时间:2010-11-22 10:30来源:


□ 鲁朝凤
        最近,中央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制度相互配套衔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净化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官渡区将围绕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官渡区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尤其是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知晓率上下功夫,达到“领导干部100%熟知、组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目标要求。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区委班子成员在选人用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地位特殊。因此,区委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区委班子成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严格贯彻执行。同时,在全区广泛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活动”, 以“官渡大讲坛”为依托,在全市率先举办“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培训讲座,在全区各单位发放学习读本、测试试卷,组织全区干部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人用人的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责任重大,因此区委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通过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专题辅导等形式强化制度学习,确保每名组工干部都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组织工作。三是党员群众广泛学。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政务平台等各类宣传途径,在全区党员群众中普及四项监督制度有关知识,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发放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表,强化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通过学习宣传,在全区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积极投入到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来,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在健全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增强制度执行的实效性
        实践证明,用好一个干部,就会树立一面旗帜,激发一方干部的创业热情。官渡区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上寻突破,在用人导向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一是坚持好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区委严格执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民主推荐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派员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并汇总推荐结果。始终坚持正职无记名推荐票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谈话推荐赞成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副职无记名推荐票数不少于四分之一、谈话推荐赞成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来确定拟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得票不在前三名或得票率达不到规定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严格提名程序。我区拟提拔人选都依据民主推荐结果,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确定重点考察对象,在区委组织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首先提出建议人选,由书记、副书记和相关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作为提拔人选提交常委会讨论。三是建立推荐干部制度。制定《官渡区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区委书记或其他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提拔干部人选,若所推荐人选经过民主推荐是所在单位群众拥护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若所推荐的人选不符合条件,或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由组织部门说明情况,不列为考察对象,不提交常委会讨论。探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人制度
        一是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命题、组织考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组织任命和依法推荐提名等程序,先后对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乡镇(街道)司法所长、乡镇(街道)主任助理等25个副科级以上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进行了选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官渡区每年都将拿出一定的科级领导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不断提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比例、层次和范围,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推行了竞争上岗制度。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2008年对2名共青团官渡区委副书记领导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官渡区制定了《官渡区、空港经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实现中层干部全员竞争。
        三是推行了连续公开推荐选举干部制度。2008年官渡区召开了连续公开推荐提名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大会,对区级机关党委书记、区供销社党委书记;4个街道、镇、部委办局党政正职、区人大、政协专委会正职;2个正科级非定向领导岗位和5个副科级非定向领导岗位进行连续公开推荐提名。连续公开推荐提名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实现了官渡区构建开放式选人用人机制的新突破,解决和完善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科学合理地规范了初始提名权,使干部提名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让优秀人才及时进入组织视野。
        (三)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为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官渡区制定了《中共官渡区委  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官渡区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官渡区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试行)》、《官渡区街道(镇)党政正职管理办法(试行)》,把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三种方式结合在一起,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实际表现的同时,突出对重点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长远发展、民生、环保、维稳等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方面的“实绩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并依据考核结果,加大奖惩力度,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从而使考核方式方法的转变成为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
        四、在强化监督检查上拓渠道,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健全的社会评价和群众监督机制,是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形式。因此要进一步构建监督制约机制,增强贯彻实施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围绕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官渡区提出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不走样,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变通,严格责任追究不放过”的总体要求。一是狠抓落实,认真查纠存在问题。组织部门对照“四项监督制度”的标准,对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专项督查、限期整改。二是广开言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同时,健全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干部监督举报网站、干部监督信箱和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等“五位一体”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做到接访即报、有访必查;从党员干部群众、“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中聘请27名干部监督员,实现区域、层次、行业和类别全覆盖,将监督贯穿推荐考察、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干部成长的各个环节。三是有责必究,坚决根除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认真详细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真实反映有关责任主体的行为,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建立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机制,对举报或检查发现违规选任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中组部先后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防范、发现选人用人问题的关键措施,是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官渡区将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实现官渡跨越式发展和空港经济区的腾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官渡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