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登】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11-22 10:27来源:
(2010年9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党管人才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抢抓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化门户和重要桥头堡城市战略机遇,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人才竞争力为核心,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为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围绕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实际需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确保党管人才工作运行高效、协调有力、落实到位,使全市人才总量、素质、结构、分布与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实际需要相适应,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与科学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切实提升全市人才工作水平。
(二)坚持服务发展原则
紧紧围绕昆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人才工作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中心原则,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把党管人才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各项中心工作中。
(三)坚持以用为本原则
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管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职能、决策机制、政策体系,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实现人才作用最大化,使各类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四)坚持尊重规律原则
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和充分尊重各类人才成长发展的客观规律,增强各项决策和工作的科学性,避免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不断提高在科学规律指导下的人才工作管理水平。
(五)坚持统分结合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的整合,发挥组织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合力推进人才工作,提高人才工作效能和水平。
四、主要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主动适应党管人才的要求,研究规律、落实举措、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意识,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谋划发展同时考虑人才保证,制定计划同时考虑人才需求,研究政策同时考虑人才导向,部署工作同时考虑人才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问题,不断推进我市人才工作的创新发展。
1.健全完善人才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党委、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职能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一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副主任由组织部人才工作分管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以及其他人才工作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要落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确保人才工作有权管事、有人办事、有财理事。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党工委,要设立人才工作专门机构,可结合实际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业务部门合署办公,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高配负责人。市、县级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在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下,履行各自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人才工作。人社、工信、国资、农业、民政、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要设置或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牵头负责人才工作。人才密集度较高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采取设立人才工作机构、选派人才工作联络员等方式,积极探索健全人才工作网络的有效途径。
2.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履行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建立协调议事机制,可采取由主要职能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形式,成立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并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协调和处理的事务,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有关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人才工作激励表彰制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人才工作通报批评制度,对人才工作滞后、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3.构建人才激励表彰体系。要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作用,以“春城人才奖”为引领,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加强统筹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着力构建门类齐全、覆盖全面、制度健全、体系完备、操作规范、运转科学的人才激励表彰机制,形成主管部门有遴选、行业系统有评比、党委政府有表彰的激励表彰体系。
4.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要专门听取一次人才工作汇报、研究一次人才工作,每年向市委书面专题报告一次人才工作情况。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专项报告一次人才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确定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工作程序,统一政策出口,凡由市委有关部门代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下发的涉及人才工作的文件、命名表彰的人选名单,应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凡以部门名义制定下发的涉及全市人才工作的文件,应同时抄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和上级有关部门在本系统、本地区开展的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较大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方面的活动,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制度。进一步健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年组织召开1–2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年度人才工作要点,研究解决人才工作重要政策、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6.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把人才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在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比重,积极探索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考核有机结合的有效方式,改进完善考核评估办法。
7.建立健全督导工作制度。采取定期、专项督查的方式,重点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
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四管”方针和“六抓”要求,切实履行好党管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
1.管宏观,抓战略思想的研究和总体规划的制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发展科学分析和预测,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牵头组织制定和贯彻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做好将人才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
2.管政策,抓重要政策的统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牵头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和落实,逐步建立系统的人才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步建立各类人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带有倾向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立足本地实际,每年征集、组织和策划一批有代表性、有借鉴价值、有示范推广意义的人才工作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人才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工作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积极吸纳具有较好职业操守、较高理论修养、较强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人才工作者队伍,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的人才统计与分析,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
3.管协调,抓创新工程的策划。要把做好人才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以及强化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要建立健全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形成强劲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统筹运行机制,促进三项工作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整体推进。要以改革创新为导向,选择社会广泛关注、改革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的关键环节,创新载体、组织力量、加强协调、攻坚克难,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模式,重点突破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效益和社会满意度。要重视和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履行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和配合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并为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创造良好条件。
4.管服务,抓重点人才的培养。坚持贯彻“四个尊重”的人才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立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层次、重点类别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每年策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的、有影响的人才工程,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强化人才激励,加大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加强沟通联系,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主动听取其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
(三)着力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需要和部门工作职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动员和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加强落实,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1.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依据各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加强对其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
2.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责分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对职责明确、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工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并充分听取配合协助部门的意见;对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或职能交叉、职责不够明确的工作,要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要求开展。
3.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既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按照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要求,加强相互间的协作与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参与有关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主动配合其他牵头和责任部门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在工作中确保人员、措施、资源到位,共同推进各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重大人才工作和重要任务,由牵头部门成立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确保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共同推进。
(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进一步破除各种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保护社会力量实施人才奖励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在人才开发中的补充作用。
1.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强化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引导用人单位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建立激励机制,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人才开发和管理水平。
2.发挥群团组织桥梁作用。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提高人才工作影响力。各群团组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和开展人才工作,充分发挥联系人才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各类人才,热情真诚地为人才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3.强化中介组织的基础作用。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人才中介组织,鼓励中介组织开展人才评价、能力考核、资格认证、咨询服务、开发培训等人才基础服务,为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便利。
4.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载体作用。重视协会、学会、俱乐部等各类行业协会的特有作用,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有效的联系服务机制,加大人才引进,为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搭建聚才引智平台。
5.发挥社会资本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支持以社会投入及个人自愿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加大人才工作资本投入。
(五)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
牢固树立人才工作优先投入理念,建立健全政府宏观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的人才工作投入机制。
1.各级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安排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提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开发、培养、引进、资助、奖励、统计和服务等工作。
2.各类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人才工作或职工教育培训。
3.单位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允许在事业费或企业成本中列支。其他各类用人单位、经营性投资项目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教育培训。
4.探索建立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鼓励、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人才投资;鼓励和吸引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自筹资金,通过各种形式,为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开发投入等提供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信息沟通交流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市级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人才工作的纵向交流和横向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强化工作网络建设
在各级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驻外经办机构等广泛建立形式多样、类别灵活的人才工作联络员和联络站,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构建覆盖广泛、高效快捷的信息收集和反馈网络。
(三)加强宣传和决策参考
及时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领导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探索建立人才资源定期统计分析制度,搭建人才资源信息统计平台,为人才有关工作开展提供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