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青同志到嵩明县党群部门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71-67911046)反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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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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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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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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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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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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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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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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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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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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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6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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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杨林镇新村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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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0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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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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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