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遴选刘泽琦、李威等二位同志到五华区纪委、五华区委编办等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5年 7月16日至 7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71-63632685)反映。
拟遴选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代码 | 现工作单位 |
1 | 刘泽琦 | 10105242827 |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LX150015101 | 昆明市晋宁县教育局 |
2 | 李 威 | 10105242911 |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编办 | LX150015102 | 中共安宁市委编办 |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