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选调李娟娟等四位同志到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1日至7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871-68692586)反映。
拟选调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代码 现工作单位
1 李娟娟 10105242928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LX150018101 南涧县发展和改革局
2 杨志娟 10105243002 安宁市人民法院 LX150028103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3 胡 艳 10105243011 共青团安宁市委员会 LX150048105 镇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4 杨雪娇 10105243021 安宁市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LX150048106 中共贡山县委政法委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