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约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法制权,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权力运行一旦偏离法治轨道,就会出现“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而损害公共利益。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强化权力制约,厘清权力清单,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当前,在地方法治建设中,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和公民法律信仰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在制约权力运行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阻碍法治社会建设。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笼子”约束权力效应尚未充分显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权力运行缺乏法制约束、权力设计不合理、权力清单不明晰等问题;二是权力运行过程不透明,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暗箱操作和“潜规则”问题;三是制度落实效果差,不少制度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到位;四是监督合力不强,尽管各级纪委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效果显现,但来自社会的监督仍较为薄弱,各类监督合力未达到最大化。
强化权力制约,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以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突破口,推进权力制约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权力清单管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权力种类、权力数量、使用对象、使用条件、责任等,并对权力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及时检查、清理,实现“用权有依据,有权必有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法治政府量化建设。应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行政监督等方面确立量化标准,形成科学的考核体系,倒逼公权力规范使用。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约束,要依托政务服务体系、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体系建设,推进权力配置、财政收支、干部任免、招投标、审批、许可等领域的决策、管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四是发挥监督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地方法治建设,除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之外,还要探索多种监督结合的监督机制。可建立由人大、政协、纪委、检察等单位组成的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部门参与的权力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和研判机制,并要重视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网络举报的甄别、运用机制以及保护监督举报人的制度举措,提升监督合力。
(作者单位: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