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昆明市五个主城区机关公开遴选部分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遴选计划
(一)范围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且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1名实职副科级公务员。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和综合文稿撰写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政策水平;
2.熟悉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宣传文化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实绩比较突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必备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现任科级实职的;
4.年龄35岁以下(即1980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业绩审定、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1月7日—14日)
1.各区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在本人自愿、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基础上,方可报名参加遴选。
2.报名时间1月7日—14日,截止时间1月14日17时前。
3.报名人员需填报的材料
(1)《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JPG格式);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录用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工作单位变动、基层工作经历、涉及综合业绩评价等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3)《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4)本人近期1寸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电子版本(JPG格式,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电子版与其他报考材料一并报送)。
以上报名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请将有关的纸质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发送至邮箱。
邮箱:swxcbgbc1@163.com
电话(传真):63196290
联系人:胡晓娟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请于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以前将报名材料原件带至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楼351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
1.笔试
开考比例为1:3,即公开遴选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按比例取消遴选岗位。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宣传工作业务知识、综合素质、文字综合能力。
(3)不指定考试教材。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笔试结束,按综合业绩评价得分与笔试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尾并列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工作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对象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3.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将组成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4.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拟调入人选后,在昆明信息港、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入手续
对符合调入条件的,经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遴选方式
采取综合业绩评价、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综合业绩评价成绩×10%
其中,综合业绩评价由工作实绩及获奖情况、评优情况、以往任职情况、基层经历四方面组成。具体为:
1.获奖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近三年内,在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发表署名文章情况,获表彰情况。(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计3分、省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计2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计2分)此项最高分不超过5分。
2.工作实绩:在县区参与过县区级以上重要文稿以及重要理论文章起草3篇以上计2分。
3.任职情况:担任2个以上科级实职岗位的计2分。
4.基层经历: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基层工作满2年的计1分。
五、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并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通报。
(二)考生如要放弃遴选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三)遴选期间,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信息港、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遴选工作公正性。昆明市纪委第六纪工委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
六、本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干部处:0871—63196290;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71—63160671。
附件:
2.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