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关心关爱工作,北京市通州区从健康、精神和生活等方面着手,推动关心关爱老党员向个性化、经常化、制度化延伸。
实施健康项目,注重向个性化延伸。在每年组织老党员前往医院进行体检的基础上,实施“上门送健康”老党员关心关爱项目。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对全区老党员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确定服务对象。二是依托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疗服务队,为辖区老党员分别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由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上门体检和义诊服务。三是建立老党员健康台账,将每名老党员体检和义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分析绘制老党员健康曲线,并及时提供医疗咨询和指导,确保老党员身体健康。目前,已组建医疗服务队12支,服务老党员26人次。
关爱精神生活,注重向经常化延伸。针对大部分老党员物质生活充裕、精神生活匮乏的情况,将关爱老党员工作重点向精神层面延伸,注重呵护心理健康。一是建立党员干部定期联系老党员制度,每月至少到老党员家中走访一次,在节日及老党员生日进行慰问,切实加强组织关怀。2015年以来,共走访慰问老党员338人次。二是建立“空巢”老党员“一对一”、“多对一”关怀服务机制,组织年轻党员、团员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队,定期上门与老党员聊天,帮助老党员打扫卫生,争当“爱心儿女”。三是充分利用村、社区党员电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场所,组织老党员开展观影、读书等活动,每年年初发放报刊征订表,根据老党员需求订阅《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党报党刊,丰富老党员精神文化生活。
发放生活补贴,注重向制度化延伸。一方面,定期发放生活补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工作的通知》,在市级发放补贴的同时,按照1:1的配发标准,每月发放区级生活补贴。针对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和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区级生活补贴1200元和1000元。另一方面,健全补贴增长机制。自2015年起,每年10月对老党员生活补贴进行调整,参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率确定增长幅度,确保老党员日常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