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录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杨同志到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871-68692586)反映。
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报考岗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
1 | 李杨 | 男 | 101010101002 | 云南财经大学 |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 533600001001 | |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