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录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杨同志到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871-68692586)反映。
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报考岗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
1  | 李杨  | 男  | 101010101002  | 云南财经大学  |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 533600001001  | |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