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31所医院12月起取消药品加成
纳入改革的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按实际进价销售
改革将减轻市民用药负担(供图)
(供图)
为加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省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区域联动,近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昆明市政府等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统筹推进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市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起,所有纳入改革的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药品按实际进价销售。
《通知》要求,通过同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同步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完善财政投入补偿机制等措施,加快建立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通知》强调,力争到2017年,昆明市和省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院、内制剂、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下降到20元以下。
怎么改?
取消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本次公立医院改革核心点。据了解,药品加成政策,是指医疗机构可以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成收入,以弥补医疗机构的收入不足,是为“以药养医”。这一政策虽然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但却因高价药品比便宜药品的利润要高,致药品销售走向逐利机制,逐步推高了药品价格。
针对此项改革,记者咨询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吴晖。
“一名高血压患者常服用的降压药施惠达原来需45元/盒,平均每个月要服用两盒。以后,到医院开药,该药价格将降到38元/盒,每个月较之前节省了14元。”吴晖分析说,医疗是一个技术行业,最终要靠技术服务水平维持生存,而不是靠卖药维持生存,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技术才是医院的工作重点。同时,她认为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可以减轻老百姓的用药负担。
《通知》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补偿,原则上财政补助不低于10%,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高于80%,医院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分担不超过10%。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要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做到相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改革、财政补偿同时到位。
责任编辑:高佛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