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化沿边开发开放出实招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解读
背景
日前,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 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于补齐云南沿边开发开放短板、激发沿边地区活力、增强沿边重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更好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话题
《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地区和哪些产业作为重点?补齐开发开放的短板,出台了哪些具体措施,明确了哪些重点项目?
关注重点地区
现场动态
选址于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预计年底正式投产,未来可实现规模化出口东南亚市场,将对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建设起到强力助推作用。
政策内容
在适用范围上,《实施意见》主要针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及跨境经济合作区几类区域。国家今后批准我省设立的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自动进入适用范围。
在内容上,《实施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3条意见。
专家观点
沿边重点地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省产业研究院)院长黄云平介绍,近年来,我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建设不断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形成了共促大开放、共谋大发展的良好局面。《实施意见》充分考虑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诉求,通过夯实基础设施、筑牢社会基础、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就业创业等手段和途径,将有助于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生存条件和环境,促进边境地区人的全面发展。黄云平认为,《实施意见》在梳理现有的政策基础上注重政策延续与衔接;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同时,也注重点线面结合和差异化发展,统筹边境地区开发开放,全面推进沿边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