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人才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公告: . 2025年度昆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昆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五) 昆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四) 昆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三) 昆明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组工动态
云南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17-02-06 00:00来源:

关于云南省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进入深度调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2.3亿元,为同口径年初预算的100.1%,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收88.2亿元,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1173.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长1.5%;非税收入638.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长12.5%。支出5019.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06.8亿元,增长6.5%。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5亿元,为同口径年初预算的100.8%。比上年决算数减收74.8亿元,下降18.1%;支出83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6.5亿元,增长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1.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亿元,增长7.4%;支出43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亿元,下降2.7%。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6.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亿元,增长7%;支出3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亿元,下降1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67.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亿元,增长160.1%。其中:利润收入8.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8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7亿元,其他收入0.7亿元;支出9.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5.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亿元,增长188.2%。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4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8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0.3亿元,其他支出4.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8.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亿元,增长124%。其中:利润收入7.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支出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亿元,增长111.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6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8.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0.1%;支出107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7.5%。当年收支结余175.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00.2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6.1%;支出21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2.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8.5%。当年收支结余7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57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6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省委的部署,认真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省政府财政部门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地生根,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全力以赴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筑巢引凤”、“养鸡生蛋”等方法,在着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大力培植新兴财源。认真落实各类税收减免政策,取消或降低涉企收费项目53个,为实体经济减负加力。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做实税警联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严查虚收空转,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在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的情况下,2016年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2693.6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大幅增加。
    第二,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一是综合施策促进经济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为稳增长加力增效。二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89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安排资金108.7亿元,支持实施综合交通建设。安排资金20亿元,推动组建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公司,加快形成规模为1000亿元的投资基金。安排资金60亿元,支持设立规模为640亿元的交通产业发展基金。地方高速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支持保山市、玉溪市成功申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是全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16亿元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昆明市成功申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四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争取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7亿元,并按1:1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助推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圆满完成。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45.6亿元,着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五是积极支持对外开放。加快瑞丽、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河口、临沧跨(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正式启动云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六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实施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
    第三,全力以赴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全省财政民生支出3706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8%,1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二是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强化顶层设计,初步形成了“1+5”财政扶贫政策体系。下达扶贫专项资金93.4亿元,支持120万贫困人口、12个脱贫摘帽县如期脱贫摘帽。在88个贫困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5.8亿元,继续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开展1000个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建设和243个村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选取300个村创新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试点工作。四是认真补齐教育短板。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省35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新建、改扩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运动场面积达331万平方米。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杂费。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经费提高到1万元。对迪庆、怒江全境和昭通“镇彝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五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20元。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元,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六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省级财政筹措补助资金95.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13年连续提标。保障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筹措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10.9亿元,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对全省170万名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社会保障托底。七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森林云南”建设。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八是积极推动“平安云南”建设。创造“直达与委托”的云南司法改革模式,全省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打响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九是切实保障基本支出。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坚持过紧日子,全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第四,全力以赴推进财税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将省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报。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二是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在编制2016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年至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三是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实施因素法分配和资金项目清单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设立和退出机制,2016年,省级纳入改革的36个部门专项资金项目数较上年压减52.6%,专项资金管理正在从“重分配”向“重监管”转变。四是加快改进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2016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8.8%,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平稳运行,着力健全县级财政运行保障的责任机制。五是依法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采取问责、约谈、收回滞留资金等方式,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明显减少。六是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省级部门都开展绩效自评。首次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点。云南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连续五年被财政部考评为优秀等次。七是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事项外,省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政策、过程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所有州(市)、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制定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督促各地在政府债务限额内规范融资。九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16个州(市)本级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并选择4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十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省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十一是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出台非税收入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和省级举报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推进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全力做好滇中引水电价附加设立工作。十二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现“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过渡,完成全省收入基数任务。启动实施资源税改革。十三是有序实施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省对滇中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昆明市与滇中新区融合发展。十四是全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广PPP融资模式,2016年,云南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个数居全国第二位。撬动10家金融机构出资419亿元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设立各类发展基金。十五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按月动态跟踪监控分析,对符合存量资金政策规定应收回的存量资金,坚决收回,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106亿元。
    第五,全力以赴推动依法理财。一是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制定《云南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强化财政“大监督”。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快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大问责力度。三是扎实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地。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6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34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总体看,2016年全省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艰难。全年收入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实体经济困难,税收增收基础薄弱,财政收入主要依靠非税收入拉动,部分县非税收入占比过高。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各级财政平衡压力加大,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初显。三是财税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显现。专项资金整合、透明预算、绩效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等与传统思维、部门利益产生碰撞,深入推进难度加大。四是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存在融资平台违规举债、投资引导基金“明股暗债”、专项基金政府债务化等问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还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王璐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