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预决算公开动态监督,实现2017年预算公开“公开面100%、及时率100%”的双百目标任务。
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
从2017年起,省级预算部门预决算实行部门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双公开”。同时,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手段,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系统提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监督。
提前工作要求时限
为确保所有部门在法定时限20日内完成预算公开任务,将预算公开的工作要求时限提前5天(即预算批复后15日内完成),剩余5天用于处理网络不畅通问题或难以预料的特殊事项。
实施倒计时预警检查
为跟踪督促部门及时公开预算,对尚未公开预算的部门按工作时限要求截止日期提前5天开始倒计时预警检查,即从预算批复后的第10天开始倒计时预警检查,增强部门公开预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及时公布动态监督信息
自第一个部门公开预算之日起,省财政厅于每天18:00从门户网站系统采集部门预算公开的最新信息,形成当日动态监督情况及倒计时预警情况,持续督促一级预算部门尽早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在省财政厅外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中增设“动态监督”栏目,定期将部门预算动态监督情况对外发布。
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2月20日,云南省本级应公开的425个部门已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面达100%。从预算批复到预算公开,用时最短的仅为1天,用时最长的为14天,所有部门均在工作要求时限15天内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比法定时限20日提前6天,圆满完成了2017年省本级预算“公开面100%、及时率100%”的双百目标任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云南省财政厅要求各州(市)参照省级财政的做法,积极改进预决算公开监督办法,加强对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
责任编辑:赵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