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一年来——
改出了信心 增长了动力
截至今年5月底
“营改增”纳税人达46.60万户,相关行业减税92.26亿元,减税面达98.85%,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截至2016年底
我省43.4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减税面达100%,全年累计减税达3.71亿元
2016年5月1日,云南与全国同步拉开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的序幕。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一年来,我省“营改增”税制转换平稳,减税降负效果明显,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税改红利。截至今年5月底,“营改增”纳税人达46.60万户,与应缴营业税相比,相关行业减税92.26亿元,减税面达98.85%,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营改增”,看似是40万纳税人的简单平移,实际是一次需要全省每个经济细胞调整适应的改革。一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税收的“减法”换企业效益和经济发展的“加法”,“营改增”减税的溢出效应持续扩大,经济增长动力逐步增强。
“除了‘真金白银’减税,‘营改增’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社会治理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云南经济结构优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动能。”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学表示。
享受税改红利在滇企业减税降负明显
“营改增”大幕开启于2012年,已先后覆盖交通运输、邮政、铁路、电信及部分现代服务等“3+7”行业,此次扩容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最近一年来,总体营业收入下降,‘营改增’实施后,公司全年抵扣了进项税5.59万元,大大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昆明某酒店管理公司青年路分公司经理杜硕妮感叹。
记者了解到,4大行业中小规模企业占大多数的生活服务业税负下降力度最大,主要集中在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截至2016年底,我省43.4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减税,减税面达100%,全年累计减税达3.71亿元。
工业和商业企业也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大红包”。数据显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抵扣不断增加,我省工业和商业企业获得来自试点行业的进项税抵扣,从2013年的5.14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36.62亿元,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从2013年的7.32%下降到2016年的5.77%。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副处长闫泉表示,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从5%的营业税率降低到3%的增值税率,减税幅度达40%,有效降低了小企业税收负担,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适用6%的增值税率,但可以进项抵扣,如房屋租金、装修、设备、日常用品等,税负降低比较明显。
记者注意到,先期“营改增”的“3+7”行业和现在的4大行业都属于本环节减税,可直接从“营改增”政策中享受到红利,而原先缴纳增值税行业也因“营改增”能够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收负担。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