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挥督查作用 推动政策落地
——全省政府督查系统围绕中心开展政务督查工作
督查督办是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推动工作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督查部门围绕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抓重点,查问题,严问责,切实抓出成效。一年多来,全省政府督查系统牢记使命,创新政务督查机制,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在全力推动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工作落实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构建完善大督查机制
全省政府督查系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督查员、个个都是落实者”的全员督查理念,形成了齐心协力抓督查、促落实的全员全面大督查工作机制。
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综合协调、政府督查机构牵头抓总、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统筹工作机制,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等情况。
建立了常态化督查为主、集中式督查为辅的工作机制。对《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社会关注的舆情热点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需要由政府督查机构牵头,多部门联合督查、多地联动督查等方式,适时开展集中督查。
进一步加强了与党委督查室的衔接配合,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第三方评估机构、新闻媒介等社会力量参加,构建多方参与、协调顺畅、高效有序的大督查格局。国务院对我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整合督查资源,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府督查工作机制,省政府督查室今年初还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出台了《云南省政务督查工作联动机制》,推动了督查工作的高效开展和大督查机制的有效运行。
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分别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大项督查由州委副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担任组长,州长、副州长高位推动落实,促进了政务督查工作“一盘棋”和大督查格局的形成,增强了督查效果。在国务院稳增长“免督查”的奖励中,楚雄州成为我省唯一受表彰奖励的州市。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