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先锋网讯 (记者 高佛雁)10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生物多样性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等生态服务功能。人类的生产生活与生物多样性密切相关,我们每天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谁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谁就拥有未来发展更多的选择权。
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全球34个物种最丰富且受到威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条例》从2011年省环境保护厅开始草案起草,到今年9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历时近8年。《条例》是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先河。《条例》的出台,是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重要举措,还将有利于国家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对保护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