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0300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和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研究制订全市党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
2.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
3.制订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检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研究提出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考评工作;办理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团以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等其他事宜。
4.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负责干部交流、回避和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工作。
5.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6.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宏观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干部、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及市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市管干部和有关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协助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各级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指导、检查、协调全市人才工作;组织各类人才队伍开展有关活动。
10.负责本市出席全国、全省党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和酝酿选举工作;负责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负责收缴和管理全市党费;负责市属新建党组织的审批。
11.负责对市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负责审理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等历史遗留问题,接待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12.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宏观管理工作。
13.承担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14.统一管理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昆明市委老干部局。
15.完成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办、远程教育办公室,包括: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处、组织二处(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三处、组织四处(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公务员一处、公务员二处、公务员三处、人才处、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干部信息处、人事处。
所属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立根铸魂。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组织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总遵循、总纲领和总指引,努力把思想伟力转化为推进工作、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初心使命,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坚持不懈抓实基层党建创新,持续推进各领域党建提质增效。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城乡治理工作,持续抓好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抓实“五个先锋”创建,抓好“干部回乡规划家乡”行动,推进“红色物业”、居民小区党建等党建品牌提质增效。强化大党建思维,推进“智慧党建”,打通农村、城市、机关、“两新”组织、国企以及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建的物理隔阂,推动各领域党建整体提升、融合发展。
3.坚持不懈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坚持干字当头、攻坚克难。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加大在为民服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五个一线”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干部在急难险重一线比拼竞赛、创先争优。强化反向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混、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严肃问责处理。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源头培养。全力抓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4.坚持不懈引才聚才用才育才,持续激发人才发展活力。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召开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编制《昆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立足昆明比较优势,推进人才差异化竞争,瞄准新兴产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春城产业导师”引进工程,加大与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先进发达地区的人才培养合作力度,推进“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强化柔性引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方面优秀人才,巩固昆明全省人才高地地位,着力提升人才的引领力和支撑力。
5.坚持不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组织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紧跟事业发展需要,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以产业思维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借鉴产业链“链长制”模式,推动工作创新、思路创新,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持续提升组织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9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纳入公务员管理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9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90.1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需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及职业年金人员减少。二是因实有人员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9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90.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9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减少,一是因需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及职业年金人员减少。二是因实有人员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90.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9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需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及职业年金人员减少。二是因实有人员职级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减少;项目支出6,1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文件要求大学生村官到2021年全部分流完成,减少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经费90.00万元,调减组织工作经费470.00万元,新增专业化能力提升班专项经费560.00万元,总体上与2021年预算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865.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障、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
2.“201(类)-32(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4.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缴纳工伤保障、失业保险及日常办公支出。
3.“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10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干部工作、组织建设、人才建设等工作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3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2022年退休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2.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10万元,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0万元,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92.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0.“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新调入及职务变动人员购房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5个、金额1,80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按功能科目项级明细分组为“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2022年我部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下补助经费,金额962.00万元,按照《云南省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相关要求,从2019年开始,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全市党员教育培训,把全体党员至少轮训一遍,2022年市财政下拨962.00万元财政指标额度,专项用于补助全市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昆明市第二批社区“名书记”工作室工作经费,金额30.00万元,贯彻落实《昆明市社区“名书记”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昆组通〔2020〕29号)文件要求,计划2022年至2024年,每年评选一批社区“名书记”工作室,按照每个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对新评选的社区“名书记”工作室进行一次性经费补助,为社区“名书记”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昆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金额686.0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全市二、三版块的233个社区(含村改居社区)投入的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用于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
4.昆明市“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工作经费,金额100.00万元,根据《关于开展“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21〕23号),内年评选一批“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每个补助10万元(其中包含1万元项目孵化培育经费) ,全力提升社区党组织利用优势资源,加强社会治理的能力,探索建立融入式党建的新机制。
5.农村“好支书”工作室建设经费,金额30.0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传帮带作用,创新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全市评选农村“好支书”工作室。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8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9.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15.2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预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受疫情的影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我部在2021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对“三公”经费按比例进行了压缩,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部定编实有车辆2辆,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运行费为定额指标计算,预算金额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组织工作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党建”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云办通〔2020〕2号)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建立“智慧党建”体系。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云办发〔2019〕35号)要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从2019年开始,用5年时间,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把全体党员至少轮训一遍。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发〔2020〕2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发〔2020〕2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昆办发〔2020〕7号)文件,健全完善党务干部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开展“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21〕23号),内年评选一批“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为贯彻落实《昆明市社区“名书记”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昆组通〔2020〕29号)文件要求,计划2022年至2024年,每年评选一批社区“名书记”工作室,按照每个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对新评选的社区“名书记”工作室进行一次性经费补助,为社区“名书记”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四真”携手行动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对口联系工作的通知》(昆通[2010]2号),支持德宏和迪庆两州基层党建工作各100.00万元,,达到相互促进,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的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传帮带作用,创新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按照全市评选20个农村“好支书”工作室。结合“两新”组织自身特点,抓好行业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字化管理及建设,实现对“两新”组织动态管理。着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强化制度落实,创新活动活动开展方式,把党建工作与国企改革工作相衔接,在企业发展中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把公立医院党建用制度化进行有效推进,增强党建工作活力,通过组织共建、教育共抓、队伍共育,拓展融合式党建方式方法。
2.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工作经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昆组发〔2016〕3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2号)文件,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党性修养,突出能力素质提升,进一步提高全市组织工作水平,加大机制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组织系统整体效能,坚持从严从实治部,进一步维护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下补助经费: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形成教育和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链条;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干部工作经费: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对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有序推进昆明市公务员信息采集、信息库维护及年度统计工作,对市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省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推荐考察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开展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对市级机关公务员开展初任、任职、在职培训,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基地、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系统重构开发适配国产设备工作,确保昆明市委组织部计算机设备、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移动存储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各类办公设备、电子政务网、互联网的正常运行。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每年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党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2022年党内统计统计市级会审工作;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每年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公务员信息更新采集和公务员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2022年公务员统计市级会审工作。贯彻执行《2018—2022年昆明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昆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022年,共计在全市二、三版块的256个社区(含村改居社区)投入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686.00万元,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力
6.昆明市第三批社区“名书记”工作室工作经费:根据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社区“名书记”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昆组通〔2020〕29号)精神,按照“工作标准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功能强”的原则,依托全市“城市基层党建省级重点创新示范市”{即: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的社区(含村改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核评定和公示等程序,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将五华区观音寺社区苏奥书记工作室等10个工作室命名为昆明市第二批社区“名书记”工作室。
7.昆明市“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工作经费:2022年,共计投入经费100万元,对新评选的“春城先锋”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经费补助,推动辖区公共单位、群团组织、党员群众以志愿服务活动为平台和载体,聚焦重点工作,主动服务社区、服务居民。
8.农村“好支书”工作室建设经费: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后备力量培养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好支书”为榜样,当好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乡村治理水平。通过典型选树,发挥优秀党组织书记及其工作室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建设一支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农村治理水平。
9.全市人才工作经费:围绕打造春城人才新高地的工作目标,紧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精准发力、有序突破,以贯彻落实昆明市《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为重点,加强人才重点引进培养,着力凝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237.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减少5.07万元,减少2.09%,其中:办公费减少0.14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定额指标减少;会议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培训费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减少0.9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19〕290号)文件要求,我部在2021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对“三公”经费按比例进行了压缩;工会经费减少0.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8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定额指标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1,28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39万元,固定资产922.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72.8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0300111